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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强化贷款项目管理,完善借用还机制。 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健全国外贷款项目法人责任制,同时加强对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落实偿还责任和资金来源。对利用国外贷款建成的项目,在保证偿还外债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转让产权、合资、合作等方式改善资产负债状况,转变经营机制,盘活存量,提高竞争力。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还贷及担保机制,建立我省地方外债预测、预警系统;积极扩大利用国外贷款的范围,突破对利用国外贷款的企业限制,以效益为中心,积极支持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和其它经济成份的企业使用国外贷款。 (八)鼓励、扶持境外投资。 完善境外投资企业的内控机制,加强公司董事会和国内投资主体对境外企业的监督,强化对境外投资企业的外部管理。加强研究,尽快出台“境外投资企业管理办法”。通过建立中介机构、加强信息引导、简化人员出境手续等措施,改善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服务。参照国家设立境外投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鼓励境外投资项目,降低投资成本。争取国家尽快与我省周边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减少企业在境外投资和经营风险。 (九)加强人才培养。 在引进国内外各类人才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国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采取联合办学、远程教学、定向培养、委托代培、短期培训、学术讲座等方式,加快人才的培养工作,特别是针对我国加入WTO和实施“走出去”战略这一新形势,有重点的培养一批通晓国际经济、WTO规则、了解世界其它国家商业规则、法律、贸易和技术标准方面的综合型人才,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营造现有外资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 狠抓现行外资法律和已出台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定期召开外资企业座谈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依法坚决制止对外商投资企业一切形式的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切实办好现有的外资企业,通过其示范作用,吸引与之相关的企业到我省投资,形成“以商招商”的投资带动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