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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后的实际情况,现将新修订的《石家庄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尽快修订和完善本县(市)区、本部门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组织、人员、措施的落实。 原《石家庄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市政(2001)95号)同时废止。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石家庄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172号)、《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办发(2000)53号)和《河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冀政函(2000)72号),制定本预案。我市境内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在我市境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我市辖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立即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地震应急指挥机构 (一)临震应急和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机构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主管地震工作副市长 副指挥长:石家庄军分区负责同志 市政府主管地震工作副秘书长 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易局、市对外贸易局、市广播电视局、石家庄电业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河北省通信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移动通讯公司、石家庄铁路分局、石家庄日报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市消防支队、石家庄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副县(市)、区长。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 主任: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所在单位的综合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二)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机构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长 副指挥长:主管地震工作副市长 主管城建工作副市长 主管民政工作副市长 石家庄军分区主要负责同志 市政府秘书长 市政府主管地震工作副秘书长 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计委、市经贸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易局、市对外贸易局、市广播电视局、石家庄电业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河北省通信公司石家庄分公司、石家庄移动通讯公司、石家庄铁路分局、石家庄日报社、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市消防支队、石家庄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 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 主任:主管地震工作副市长 副主任:主管地震工作副秘书长 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所在单位的主管地震工作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县(市)、区长。 (三)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救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工作方案。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加强震情分析会商,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判断意见。密切注视震情发展变化,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 3、组织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及时上报抗震救灾信息。 4、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临震应急反应 我市境内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确定应急反应规模和临震应急期时限。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立即采取应急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