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2002]126号
【颁布时间】 2002-09-24
【实施时间】 2002-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4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李少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若威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芬朝 市统计局副局长
  
  安全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郭彦波 市气象局副局长
  
  宋春元 市环保局副局长
  
  米进立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启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副总经理
  
  翟全贞 市地震局副局长
  
  赵万里 市地震局副局长
  
  李云怡 市地震局纪检组长
  
  各县(市)、区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县(市)、区长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开会和休会期间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
  
  主任:高翠君(兼)
  
  成员:市政府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所在单位的综合部门负责人。
  
  二、市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2、研究、审议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3、协调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4、负责检查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与落实。
  
  5、通报重要震情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