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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2]79号
【颁布时间】 2002-10-14
【实施时间】 2002-10-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鉴定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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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度:各种类型的癫痫发作,经系统服药治疗两年后,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单纯或复杂部分发作,伴有自动症或精神症状(相当于大发作、神经运动性发作)平均每月1次以上,失神发作和其他类型发作平均每周1次以上者。
  
  八、肢体瘫痪肌力分级标准,瘫痪程度分为0~5级;
  
  0级:肌肉无收缩(完全瘫痪);
  
  1级:可看到或触到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带动关节活动;
  
  2级:肌肉收缩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带动关节活动;
  
  3级:能抗地心吸引力完成动作,但不能抗外加阻力;
  
  4级:能对抗一定阻力完成动作,但较正常肌力低;
  
  5级:正常肌力。
  
  九、智能障碍分级见精神科。
  
  第三类:精神科
  
  一、智能障碍包括精神发育迟滞和各种真性痴呆。
  
  二、智能障碍的等级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能迟缓协会(AAMD)的残疾分组标准,按智商(IQ)水平及社会适应能力障碍的程度划分(见表一)。
  
  三、精神疾病包括
  
  (一)各种脑器质性、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
  
  (二)中毒所致精神障碍;
  
  (三)精神分裂症和其它各种精神病性障碍,主要包括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周期性精神病;
  
  (四)情感性精神病;
  
  (五)其它:主要包括神经性贪食和/或神经性厌食症,抽动移语综合征,强迫症。
  
  四、病情程度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提供的《社会功能缺陷筛选表》所列10个问题的评分,来划分精神病残疾的等级(见表二)。
  
  五、精神科疾病的诊断要具备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市级精神病院(科)的病历资料,即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IQ应结合病史资料分析判断。
  
  第五类:骨科
  
  一、肢体瘫痪以肌力作为分级标准,见神经科。
  
  二、关节功能障碍包括关节强直、瘢痕挛缩无法治疗者。
  
  三、造成运动功能障碍的原因,未包括神经系统损伤、疾病,如因该系统造成运动功能障碍则按该学科标准鉴定。
  
  第七类:眼科
  
  一、视力与客观检查有矛盾时,应作伪盲筛选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如视觉电生理、视野及眼底荧光血管造影等),根据其结果进行综合判断,做出结论。
  
  二、神经等其他原因引起眼的运动及感觉障碍者,应结合病因及相关学科的结论进行综合鉴定。
  
  第八类:耳鼻咽喉科
  
  一、平衡功能障碍指前庭功能丧失而平衡功能代偿不全者,平衡障碍以平衡功能测试结果为准。因肌肉、关节或其它神经损害引起的平衡功能障碍,则按有关学科鉴定。颅脑疾病导致的前庭平衡功能障碍或丧失者,按神经系统疾病鉴定。
  
  二、因耳鼻喉疾病或手术所致颅内合并症,而遗有精神、语言或平衡障碍,则按有关学科鉴定。
  
  第九类:口腔科
  
  一、颞下颌关节强直,包括关节内强直和关节外强直(颌间挛缩)。
  
  二、划分为3等份即按舌尖、舌体和舌根计算损伤程度。
  
  三、容貌毁损:面容的范围是指前额发际下,两耳根前与下颌下缘之间的区域,包括额部、眶部、鼻部、口唇部、颏部、颧部、颊部、腮腺咬肌部和耳廓。本标准采用全面部和4等分面部以及实测瘢痕面积的办法分别计算瘢痕面积。
  
  四、张口度判定及测量方法。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入上、下中切牙切缘间测量。正常张口度:张口时上述3指可垂直置入上、下中切牙切缘间(相当于4.5cm左右)。张口困难Ⅰ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张口度困难Ⅱ: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入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张口困难Ⅲ度: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完全不能张口:牙关紧闭。
  
  附表一:
  
  
┌───────────┬───────┬────────┬─────┐
  
  ││Ⅰ级│Ⅱ级│Ⅲ级│
  
  ├───────────┼───────┼────────┼─────┤
  
  │胆红素(μmol/L) │≤34│35~51│≥ 52 │
  
  ├───────────┼───────┼────────┼─────┤
  
  │血清白蛋白(g/L) │≥35│31~34│≤30│
  
  ├───────────┼───────┼────────┼─────┤
  
  │凝血酶原活动度│>70%│70%~61%│60%~40%│
  
  ├───────────┼───────┼────────┼─────┤
  
  │腹水│无│少量│顽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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