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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健全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网络 要健全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网络,把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与建立农村价格和收费义务监督员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公示制度中的主导作用。要逐步建立价格和收费义务监督站(点),由县、乡各级政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职或离退休干部和乐于为群众服务的群众代表担任价格和收费义务监督员,举报、协查乱收费乱加价问题,监督落实公示工作。各级物价部门要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与物价检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工作结合起来,对群众举报的涉农乱收费、乱加价问题要及时受理、查处和反馈,并确定专人负责价格投诉工作。要发挥新闻舆论特别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在治理乱收费方面的监督作用,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争取农民群众的支持,确保公示工作长期进行。 六、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物价、纪检、监察、纠风、农业、财政、教育、民政、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并结合农村费税改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使该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长期化、制度化的轨道。 附件: 甘肃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项目及标准表 表—: 甘肃省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项目及标准表 ┌──┬──────────┬─────┬───────┬─────────┬───────┬─────────┐ │收费│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元)│ 收费对象 │ 收费依据 │备注│ │部门│││││││ ├──┼──────────┼─────┼───────┼─────────┼───────┼─────────┤ │交│农民个人运输自种、│每月每吨│95│农用运输车、农用三│省物价局、财政││ │通│自产、自销的农副产│││轮车车主│厅甘价费││ │部│品的农用运输车、农││││[1999]198号 ││ │门│用三轮车养路费├─────┼───────┼─────────┤││ │││每月每吨│80│兰驼牌农用运输车、│││ │││││农用三轮车车主│││ ├──┼──────────┼─────┴───────┼─────────┼───────┼─────────┤ ││1.畜禽医疗收费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畜禽饲养者│省物价委、财政││ │││费[1994]176号文规定执 │凡从事畜禽饲养、屠│厅甘价费││ │├──────────┤行├─────────┤[1994]176号 ││ ││2.畜禽及畜禽产品防 ││宰、购销、仓储,畜│││ ││疫收费││产品的生产、加工、│││ ││││购销和仓储的单位│││ ││││和个人│││ │├──────────┼─────┬───────┼─────────┼───────┼─────────┤ ││3.动物防疫标记(耳│每套│0.23 │畜主│省物价局、财政│仅指猪、牛、羊│ ││标)收费 ││││厅[2002]60号││ │├──────────┼─────┼───────┼─────────┼───────┼─────────┤ ││4.农机监理费 │││农机户│省财政厅、省物││ ││││││价委、省农机局││ │├──────────┼─────┼───────┤│甘农机字├─────────┤ ││(1)拖拉机 ││││[1995]第63号││ │├──────────┼─────┼───────┤│├─────────┤ ││││││││ ││①报户建档│台次│8 ││││ │├──────────┼─────┼───────┤│├─────────┤ ││②号牌│副│30││││ │││││││补办时加倍收取│ │├──────────┼─────┼───────┤│││ ││③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本│10││││ │├──────────┼─────┼───────┤│├─────────┤ │││││││无故不参加检验,每│ ││④检验│台次│20││││ │││││││超一月加收2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