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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深卫发[2002]58号
【颁布时间】 2002-07-16
【实施时间】 2002-07-16
【法规编号】 3687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接上页]

  ├──────────────────────┼───┼─────────────────────┤││
  
  │(四)能协调社区行政资源│10│业务能得到所在政府办事机构或管理部门支持、│││
  
  │││配合│││
  
  ├──────────────────────┼───┼─────────────────────┼──┼──┤
  
  │三、服务机构│290 ││││
  
  ├──────────────────────┼───┼─────────────────────┤││
  
  │(一)体制│50││││
  
  ├──────────────────────┼───┼─────────────────────┤││
  
  │1.属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 │10│查阅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
  
  ├──────────────────────┼───┼─────────────────────┤││
  
  │2.不准搞承包或转包经营 │40│建立财务报表,收入上缴医院;支出和人员工│││
  
  │││资奖金由医院统一核发,二者缺一即视为承包,│││
  
  │││此项得0分 │││
  
  ├──────────────────────┼───┼─────────────────────┤││
  
  │(二)人员│ 150││││
  
  ├──────────────────────┼───┼─────────────────────┤││
  
  │1.按2000:1的比例配备业务工作人员│10│按总人口计算,高于1500:1或低于3000:1即│││
  
  │││扣分,每人0.2/2000扣2分,最多扣10分,专 │││
  
  │││职后勤人员不计入│││
  
  ├──────────────────────┼───┼─────────────────────┤││
  
  │2.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配备 │50│查阅人事档案:下列各项缺一即不得分;医院正│││
  
  │││式职工、中级职称、医院中层干部、以正式文件│││
  
  │││报市社康办备案│││
  
  ├──────────────────────┼───┼─────────────────────┤││
  
  │3.聘任人员占总人员比例 │50│查阅人事档案:举办单位为一级医院不超过2/3│││
  
  │││,二级以上医院不超过1/3,否则此项不得分│││
  
  ├──────────────────────┼───┼─────────────────────┤││
  
  │4.社区健康服务岗前/在岗培训 │20│查培训记录与证书:培训时间不得低于40学时,│││
  
  │││20学时以上根据人数按比例得分,20学时以下得│││
  
  │││0分 │││
  
  ├──────────────────────┼───┼─────────────────────┤││
  
  │5.医护比例、社区护士与临床护士比例 │10│医护比和护护比各占5分,医护比高于2:1时每 │││
  
  │││增加0.1扣1分,医护比低于0.5:1时,每降低│││
  
  │││0.1:1扣1分;护护比超过0.5—2:1时扣3分 │││
  
  ├──────────────────────┼───┼─────────────────────┤││
  
  │6.至少有一名女性业务工作人员 │10│不包括后勤人员,无女性工作人员得0分 │││
  
  ├──────────────────────┼───┼─────────────────────┤││
  
  │(三)房屋│20││││
  
  ├──────────────────────┼───┼─────────────────────┤││
  
  │1.业务用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6 │计算实用面积,面积低于60平方时扣2分,低于 │││
  
  │││50平方米时扣4分,低于40平方米时扣6分│││
  
  ├──────────────────────┼───┼─────────────────────┤││
  
  │2.内部布局适合开展社区健康服务 │14│健康教育室、保健室、治疗室独立,每项3分; │││
  
  │││健康档案应放置便于诊疗时随时查阅,要求档案│││
  
  │││柜(或电脑)放于诊疗室内占3分;布置整齐清洁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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