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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4.全市饮料、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 25.地方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生产许可证 26.煤炭经营资格证 27.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 28.机电产品生产许可证 29.企业人员出国 30.监控化学品进出口 31.各类监控化学品特别生产许可证,新、改、扩建项目和老装置拆除 32.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三)保留核准事项(17项) 1.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与批复结案 2.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4.外埠进入本市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安全资格 5.地方铁路工程建设、竣工,地铁客货运代办服务,工电维修项目 6.全市进网作业的电工资格认定 7.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颁发和年审 8.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证监督管理 9. 食品广告、宣传品准印证 10.年产10万吨以下的煤矿矿井生产能力核定 11.开办年产30万吨以下地方煤矿 12.地方国有煤矿及乡镇煤矿采矿设计 13.矿井停办及关闭 14.开采有煤和瓦斯突出煤层及启封火区制定的安全措施 15.新建、改造、扩建大型用能设备 16.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 17.缴纳散装水泥发展基金 (四)保留备案事项(6项) 1.劳动者因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 2.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免税 3.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 4.县(市)区用人单位劳动者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与批复结案 5.联运代理服务的经营资格及业务范围 6.企业管理进步成果(省级) (五)转移审核事项(1项) 全市机电产品进口 (六)取消审批事项(43项) 1.工业企业停产整顿 2.电力统一分配 3.省级以上审批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4.集体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权和确认权 5.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6.保健食品发放标准 7.未成年工上岗证发放 8.防暑降温发放标准 9.加班加点综合评定工时标准 10.集体资产评估资格确认 11.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 12.指导企业做好划型申报工作 13.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4.企业管理先进单位评比 15.国家计划内企业兼并破产 16.国家计划外企业兼并破产 17.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18.省级优秀新产品奖评审 19.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改造 20.国有企业隶属关系变更 21.冶金产品生产许可证 22.企业新产品开发 23.资产出租、出售、转让 24.技术开发计划鉴定、等级鉴定 25.产品标准 26.国有资产盘亏、盘盈、损毁、报废 27.专业技术资格考核 28.职工因病、因工致残等级鉴定 29.自然科学学会 30.厂长离任审计 31.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奖励比例限额 32.工作人员工资、各项补贴等 33.职工退休 34.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 35.技术改造项目 36.基本建设项目 37.新、改、扩建水泥生产企业散装设施 38.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 39.市级及省纺织行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40.纺织企业出口自营权 41.集体工商企业设立 42.养老金和下岗生活费发放 43.按劳动计划录用职工 三、市教育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5项) 1.中小学学生用书 2.职业高中设立 3.社会力量办学 4.幼儿园的设立 5.职业高中(职专)及市属普通中专学校专业设置变更 (二)保留审核事项(3项)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实施学历教育办学机构设置(高等教育函授工作站) 3.职高(职专)招生计划 (三)保留核准事项(5项) 1.高中(含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2.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高中(职业高中)、市直初中学校毕业证书验印 3.学籍管理 (1)各类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变动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变动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专)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 4.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证书资格 5.教育招生广告 (四)取消审批事项(3项) 1.中小学特长班审批 2.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三好班级审批 3.单科竞赛审批 四、市科学技术局 (一)保留审批事项(12项) 1.市级科技项目及经费 2.全市科技成果鉴定 3.科技发展基金、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 4.市级科学技术奖励 5.民营科技企业设立 6.市直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研究院(所、站、中心)设立 7.市直单位技术合同 8.无线电台(站)设置和使用及台址选择,无线电台(站)频率指配 9.研制、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