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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社会科学院《关于认真做好宁夏通志编纂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2002年6月18日 关于认真做好《宁夏通志》编纂工作的意见 编纂出版《宁夏通志》是一项浩大的文化建设事业,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大历史文化工程。2000年8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宁夏社会科学院关于启动实施《宁夏通志》编纂方案的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00]166号文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2002年1月又下发宁政办发[2002]1号文件,成立《宁夏通志》编审委员会,组织领导《宁夏通志》的编修工作。为使这一工作更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保质保量地如期完成今后几年的编纂出版任务,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承担编修任务的单位,要按照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的要求,将通志编纂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宁夏通志》共设20卷。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一个或几个单位共同完成一卷编纂任务的,要成立分卷编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主编、副主编,由相关厅局领导组成,报自治区地方志编委会审批,出书时署名。各分卷编委会组织分卷的编修工作,分卷编委会下设办公室,选配编写人员,开展编修工作。 二、实行承编责任制。为确保2005年完成《宁夏通志》的编纂出版任务,今年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要与各承担编修任务的单位签订《承编责任书》,全面启动通志编修工作。2002-2003年进行编修,2004年评审,2005年出版。已经完成编纂任务和正在进行的可提前评审、出版。各承编单位要按照责任书规定的进度要求和质量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调整篇目,落实编修任务。为节约时间、经费,避免交叉重复,按照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的原则,根据社会分工,事业、行业特点,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将原定《宁夏通志》小编体体例结构调整为大编体。全志由卷首、分卷、人物、卷末4部分组成,共20卷。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体裁;分卷、篇、章、节、目、子目6个层次进行记述。各分卷不再设大事记、人物篇和附录,相关内容由各承担编写任务的单位提供完整、详尽、经过审定的资料随志稿报区志办,由总纂人员收入全志的卷首和附录中。 各承担编修任务的单位,按照《宁夏通志·凡例》和行文规则(附二、附三)、《宁夏通志》编修任务分配表(附一)的要求,与区志办联系确定详尽的篇目并报通志编委会审批,立即开展工作,确保《宁夏通志》的编修工作如期完成。 四、经费与稿费。《宁夏通志》的编修工作启动以后,自治区财政安排适当的业务经费、稿费和出版经费。各分卷、专业志的编修经费,由各承担编修任务的部门或单位自行筹措,几个单位共同完成一卷的可根据分担内容的多少共商自筹解决。区志办所需业务工作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根据工作情况划拨。 各分卷、专业志编写人员的稿酬,按照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法有关书籍稿酬的最新规定从出版经费中给付。各分卷、专业志的审稿费、资料费和校对费,由承担编修任务的单位根据规定适当给付。 五、审定与出版。《宁夏通志》各卷均实行三级审稿。卷首、卷末、地理环境和人物卷,由《宁夏通志》编辑部组织有关委员、专家初审,再由通志编委会正副主编及有关同志参加的会议复审后,报通志编委会正副主任终审、批准出版。通志各分卷由承担编写任务的委、办、厅、局党政领导初审,由通志编委会正副主编及有关委员、专家和各专志负责同志共同复审,由通志编委会正副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终审。审定后由通志编委会及编辑部按统一的版式、序号组织出版、发行。每一卷印数不得少于2000册,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册数。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转发执行。 附件: 1.《宁夏通志》编修任务分配表(略) 2.《宁夏通志》凡例 3.《宁夏通志》行文规则 宁夏社会科学院 2002年6月12日 《宁夏通志》凡例 一、本志定名为《宁夏通志》。 二、本志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存真求实,秉笔直书。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史实,必须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为准绳,恰如其分地记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和失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全书的记述重点,力求使整部志书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