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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工程项目监理总工程师资质(通过考试取得资质) 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立项(市场已经饱和,不再新批项目) 4.限制性建材项目(改由市场引导、市场决定) 5.缴纳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根据《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规定》,缴纳专项费用纳入专项基金管理中,企业应依法缴纳) 6.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会审本市权限内内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年度开工计划(改为登记备案)● (二)核准2项 1.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改由行业协会承担) 2.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根据房改政策规定,取消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 (三)审核1项 建筑门窗、幕墙等产品的鉴定及生产许可证(取消市建委审核事项,统一纳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一)审批3项 1.车辆清洗站资质(下放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2.建设项目水资源可行性研究报告(保留审查节水设计方案环节,在此之前有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环节改为提供咨询服务)● 3.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初步设计(保留审查节水设计方案环节,在此之后的有关审查初步设计的环节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二)备案1项 拆迁工地登记(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一)审批3项 1.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高档住宅等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公开挂牌交易) 2、临时用地(下放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不包括临时占用林地) 3、开办独立选(洗)矿厂(市场已经饱和,不再新批项目)▲ (二)核准1项 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改为备案) 北京市交通局 (一)审批6项 1.非营业性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根据《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属于禁止事项,不再审批) 2.汽车租赁经营者停业、歇业(改为备案) 3.市内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户停业、歇业(改为备案) 4.人力三轮车运输经营者停业、歇业(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5.出租汽车经营者停业、歇业(改为备案)▲ 6.道路运输经营者停业、歇业(改为备案)▲ (二)核准1项 公路工程交工质量鉴定、质量检验(改由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三)审核1项 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税务部门征收车辆购置税,取消车辆购置附加费)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一)审批1项 部分进出口商品配额(改由企业自主申领或通过招投标取得) (二)核准2项 1.本市各类进出口企业更名、资格证书年审(根据《对外贸易合作部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应由工商部门承办) 2.允许技术出口项目申请书和技术出口合同批准证书(改为备案) (三)审核3项 1.进出口机电产品维修、技术服务站(改为直接办理工商登记) 2.使用外贸发展基金项目(根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取消此项审批) 3.机电产品出口基地、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北京市文化局 审批2项 1.占用公园、广场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下放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2.设立录像放映场所(市场已经饱和,不再新批)▲ 北京市卫生局 审批2项 1.除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以外,建设项目卫生防疫可行性研究报告(保留审查卫生设计方案环节,在此之前的有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改为提供咨询服务) 2.除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以外,职业卫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保留审查卫生设计方案环节,在此之后的有关审查初步设计环节改为日常监督管理)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一)核准2项 1.进口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或密封源、含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或者产品(改为备案) 2.排放污染物(改为备案) (二)审核1项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改由行业协会承担) 北京市统计局 核准1项 统计登记(下放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1项 印刷商标单位资格(改为招投标方式确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审批1项 采用国际标准(改为组织专家依法评审) (二)备案1项 外国锅炉经销代理机构(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不再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