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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磁悬浮列车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以建设浦东高速磁悬浮列车试验线为契机,建立磁悬浮列车技术开发中心,着力消化吸收,逐步掌握设计、制造、建设技术,力争到2005年形成一定的磁悬浮列车产业化能力。 6、纳米技术产学研一体化工程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运用风险投资等机制,积极吸引战略投资者介入,加大纳米技术研发力度,重点建设纳米技术与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纳米基础研究,建设2-3个纳米技术产业孵化器,力争到2005年在纳米技术若干优势领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五)科技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顺应信息化、网络化发展趋势,加快科技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高科技和教育信息化水平及其辐射能力。 1、合理利用高速宽带多媒体主干传输网络等数据共享技术,构建由科研机构和学校共同参与、联合运行的开放式远程科研教育网络体系,提高互联网的使用效率。按照标准做好中小学校计算机配置工作,实现校校通。 2、运用网络提高科技资源共享程度,增加科技开发能力,建设数字化设计和敏捷化制造技术平台,促进设计、工艺和制造技术发展,推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3、组织开发适应上海科技和教育发展的各类软件,探索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推进综合素质教育的新途径,提高质量和效益。在上海大中小学校中全面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采取各种条件措施鼓励科研人员和学生上网。 (六)企业技术中心和孵化器建设工程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吸引外资在沪建立研发机构,并鼓励其成果产业化。“十五”期间重点扶持100家企业技术中心。 进一步完善孵化功能,提高孵化器效率。发展软件、信息安全产品、纳米技术、新能源等专业孵化器,扩建上海创业城,扩展浦东软件园。 以项目为抓手、人才为核心、学科为依托、科技园区为载体,加快推进高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七)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力度,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 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组织对重点群体的培训。大力扶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加快知识产权执法队伍的建设。 (八)“双语教学”推广工程 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求,着力提高中小学的英语水平,开展“双语教学”试点和推广工作。2005年市区中小学至少有一门非语言课程用英语或其他语种开展教学;开设100所“双语教育”实验学校。 在2001年各区县选择若干初中和高中学校进行试点的基础上,2002年在10-15%学校进行推广。每年有300名以上学科教师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强化培训,开展“双语教学”。每年聘请1000名外国教师(包括外国青年志愿者、退休教师、驻沪外国人士)来沪执教。建立“双语教学教师培训专项基金”,市和区县按1∶3比例配套,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对通过相关能力测试的教师进行补贴。 五、“十五”发展的主要政策与重大措施 (一)营造更加开放的科技和教育政策环境 ——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加强上海市科技和教育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全方位开放科技和教育的学术交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和科技博览活动,组织跨区域的国际性合作科研,支持并鼓励国外著名大学和研发机构在沪合作办学与合作科研。 ——下放外籍人士来沪教学、工作的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引进海外科技和教育的人才资源,进一步扩大外籍各类人力资源在沪的规模;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招收海外学生。 (二)优化科技和教育资源配置 ——继续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作为民心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在建设资金、项目安排等各个方面予以保障。 ——加强高等院校与中科院、上科院系统科研院所及企业研发中心的多种方式合作。鼓励联合培养研究生,通过增量带动等方式,调整和重组一批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研究生培养机构,消除由体制分割所造成的重复投资和效率低下现象。研究组建上海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院),为社会提供共性技术支撑和服务。各类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应实行年限制。 ——制定试点城镇的特色中学、小学、幼儿园和职业教育的设置标准和建设规划。试点新城要建设具有较高信息技术水平的高中、高标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国际学校、幼托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试点中心镇要从区域中心的功能和辐射范围出发,合理配置高质量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鼓励社会资源用于科技和教育发展,在规划布局、项目审批、土地供应、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进入科教园区,集聚科技和教育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