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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方面要加大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的力度,补充耕地。另一方面要加强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管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和非耕地建设项目。 3.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 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土地资源的特性,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和程度,在此基础上实施开发利用。 4.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全面提高农用地利用综合效益。 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农用地的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技术,适度扩大农用地经营规模,发展高优农业和创汇农业,提高农用地的产出效率。 5.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相协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全面协调平衡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保障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用养结合,突出保养培肥,以高产土壤为目标,治理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土地资源质量。 (二)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全省土地开发利用的总目标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力争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面积有所增加,逐步提高耕地质量;保证全省重点、大中型非农业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逐步整治、改善土地资源环境,提高土地资源整体质量和土地开发利用综合效益,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具体目标是: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1.67万公顷,其中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0.6万公顷,一般建设项目占用耕地0.27万公顷,城镇建设占用耕地0.8万公顷。 ——补充耕地2.33万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33万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面积0.33万公顷,沿海滩涂围垦补充耕地0.67万公顷。 ——生态退耕面积0.33万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121.93万公顷。 三、重点任务 (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坚持“确保重点,控制一般”的原则,保障全省“十五”期间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以及大中型非农业建设新(扩)建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行业用地标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调控,确保全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柱产业、重大外资企业、产品上档次与产量上规模企业、经济适用住房、防灾救灾安置建设、重点小城镇建设等建设用地的需要。优先考虑83个城市与县城、20个全省重点发展的中心镇建设占用耕地的需求。要注重挖掘潜力,盘活存量土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要努力通过土地整理置换解决城镇、村镇建设对耕地占用指标的需求问题。严格控制一般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鼓励利用非耕地和存量土地。原则上不安排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占用耕地指标。 (二)因地制宜开发宜耕荒草地 “十五”期间,为实现开发利用宜耕荒草地补充耕地1.33万公顷的计划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1.根据各地荒草地资源的适宜性,明确开发利用方向。对海拔较低、坡度较小、水源充足、土层较厚的部分,应优先考虑开发为耕地,其余地区的荒草地宜开发为林地或牧草地。 2.做好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发利用荒草地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应当服从生态建设的需要,尽可能选择坡度较小、生态条件较适宜的地区进行开发利用。要配套必要的保水保土措施,避免形成新的水土流失区。严格禁止在坡度超过25°的地区,尤其是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开发行为。 3.加强新补充耕地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沃土工程,培肥耕地,逐步改善土壤环境,提高耕地质量。 (三)大力推动土地整理 通过与中低产田改造、村镇建设相结合等途径,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挖掘现有耕地资源的潜力。 1.根据各地耕地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确定进行单一的农地整理、村庄整理,或进行综合的土地整理模式,努力增加耕地的有效面积。 2.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步推广。先集中对坡度在0—6°的耕地、“空心村”进行整理,然后逐步扩大范围。 3.村庄整理应做好与城镇、村镇建设规划的衔接,农地整理应与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相结合,提高投入产出率和综合效益,注重提高新整理耕地的质量。 (四)积极稳妥围垦沿海滩涂 “十五”期间,重点抓好长乐外文武围垦、惠安外走马埭围垦、福清东壁岛围垦等具备条件的沿海滩涂围垦项目建设,根据条件抓好一批中小型滩涂围垦项目,尽量补充耕地。滩涂围垦应注意抓好以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