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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川建建[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03-29
【实施时间】 2002-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4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关于印发《四川省2002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第三次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精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和省政府要求,现将《四川省二00二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四川省二00二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
  
  
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2年3月29日

  
  附:
  
  
四川省二00二年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第三次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精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今年整顿和规范全省建筑市场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第三次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21号)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继续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大治本工作的力度。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营造公平竞争、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目标是: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使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特别是不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状况明显好转;有形建筑市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规避招投标的违法现象得到纠正;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得到遏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得到整治;建立健全科学、严格的施工旁站监理制度,提高工程监理水平;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和建立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得到推进。
  
  (三)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点是:①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和规范,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②依法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工程业务等行为;③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肃查处工程勘察设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④完善监理制度,严厉相处监理企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⑤积极推行工程风险管理制度,用经济手段约束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⑥促进有形建筑市场的规范运作。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范围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范围是:所有投资在50万元以上在建(包括新开和在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包括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在建筑市场运行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工作
  
  (一)检查业主执行各项法定建设程序和制度情况,加强对业主行为的监管和规范,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从规划“龙头”抓起,实行综合整治,联动执法。有关部门要建立沟通监管信息的制度。对于违反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作出严肃处罚。
  
  2、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地勘报告、市政桥梁、装饰装修设计应纳入施工图审查内容。对经审查发现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责令设计单位修改。对于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第12号令等法律、法规,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有序进行。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必须全部实行工程招标,建设单位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应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对于委托招标代理的工程有规避公开招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的,除依法追究业主责任外,还要依法严肃追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办法,同时禁止让投标价格低于合理成本的投标人中标的行为。充实和完善我省的评标专家网,搞好评标专家的年审、继续教育及考核的管理工作;通过对招投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高招投标代理机构人员的素质,规范其机构的代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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