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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02]14号
【颁布时间】 2002-04-17
【实施时间】 2002-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6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428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1)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对198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第11届9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停止执行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428件规范性文件:
  
  一、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新的方针政策、新的国家技术规范或实际情况不相适应,以及已被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代替。
  
  二、调整对象已经消失,或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广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号与时间│停止执行理由│
  
  ├──┼──────────────┼─────────┼─────────────┤
  
  │ 1│印发《关于从基本建设投资中│穗府[1981]44号│已被省物价局[1996]304 │br /  br /  ││提取百分之五作市政建设费│1981.12.3 │号、穗府[1996]125号代替。 │br /  br /  ││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2 │广州市市容卫生管理试行办│穗府[1981]8号 │已被市人大1997年12月│
  
  ││法│1981.10.15│31日发布的《广州市市容和│br /  br /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85 │
  
  ││││号)所替代。 │
  
  ├──┼──────────────┼─────────┼─────────────┤
  
  │3 │批转市工商业行政管理局《关│穗府[1982]100号 │适用期已过。│br /  br /  ││于整顿市区农副产品(工业 │1982.6.30 ││br /  br /  ││品)市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4 │批转市财贸办《关于加强对荔│穗府[1982]101号 │时效已过。│br /  br /  ││枝收购和管理工作的报告》的│1982.6.28 ││
  
  ││通知│││
  
  ├──┼──────────────┼─────────┼─────────────┤
  
  │5 │关于进口商品、物资作价问题│穗府[1982]107号 │政府职能已改变,且已不符│
  
  ││的通知│1982.7.8│合工作实际需要。│
  
  ├──┼──────────────┼─────────┼─────────────┤
  
  │6 │转发市建委《关于成片建设,│穗府[1982]142号 │时效已过。│br /  br /  ││改造住宅区工作会议纪要》│1982.9.27 ││
  
  ├──┼──────────────┼─────────┼─────────────┤
  
  │7 │关于印发《广州对外经济咨询│穗府[1982]184号 │过时失效。│br /  br /  ││服务公司章程》的通知│1982.12.22││
  
  ├──┼──────────────┼─────────┼─────────────┤
  
  │8 │关于食糖试行工业内部直调│穗府[1982]24号│时效已过。│
  
  ││的通知│1982.2.12 ││
  
  ├──┼──────────────┼─────────┼─────────────┤
  
  │9 │批转市发展商业服务业领导│穗府[1982]75号│时效已过。│
  
  ││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展城镇零│1982.5.15 ││br /  br /  ││售商业、饮食、服务、修理等行│││br /  br /  ││业的规划和若干问题的意见》│││
  
  ││的通知│││
  
  ├──┼──────────────┼─────────┼─────────────┤
  
  │10│印发《广州市地方外汇分成及│穗府[1982]90号│国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br /  br /  ││管理使用暂行办法》│1982.6.11 │地方政府不再管理外汇。│
  
  ├──┼──────────────┼─────────┼─────────────┤
  
  │11│关于下达广州一九八三年国│穗府[1983]12号│时效已过。│
  
  ││民经济计划的通知│198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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