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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 │72│转发市经济体改委、计委、经│穗府[1990]82号│时效已过。│ ││委关于启动市场、搞活企业、│1990,9.17 ││ ││稳定生产和提高效益的若干│││ ││措施的报告的通知│││ ├──┼──────────────┼─────────┼─────────────┤ │73│关于批转市经委《关于组织我│穗府[1991]15号│适用期已过。│br / br / ││市工业企业开展“质量、品种、│ 1991.3.23││br / br / ││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报│││br / br / ││告》的通知│││ │││││ ├──┼──────────────┼─────────┼─────────────┤ │74│关于对外贸易出口收汇分成│穗府[1991]19号│国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 ││办法的通知│1991.4.11 │地方政府不再管理外汇。│ ├──┼──────────────┼─────────┼─────────────┤ │75│批转市体改委、计委、经委、研│穗府[1991]33号│明显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已│ ││究室、财政局、人民银行关于│1991.5.25 │不再执行。│ ││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增补自│││ ││有流动资金的意见的通知│││ ├──┼──────────────┼─────────┼─────────────┤ │76│印发《关于强化质量管理的若│穗府[1991]37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br / br / ││干规定》的通知│ 1991.6.21│量法》的规定相冲突,在实│ ││││际操作中,只需执行产品质│ ││││量法。│ ├──┼──────────────┼─────────┼─────────────┤ │77│批转市经委、经济体改委、计│ 穗府[1991]38号 │适用期已过。│ ││委、外经贸委、财政局和中国│ 1991.7.1 ││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当前│││ ││搞活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急│││ ││需解决的几个问题的意见的│││ ││通知│││ ├──┼──────────────┼─────────┼─────────────┤ │78│关于进一步落实私改和代管│ 穗府[1991]50号 │适用期已过,与新规定相抵│ ││侨房工作的通知│ 1991.8.11│触。│ ├──┼──────────────┼─────────┼─────────────┤ │79│印发《关于促进区街经济发展│穗府[1991]51号│已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br / br / ││有关问题的决定》的通知│1991.8.10 ││ ├──┼──────────────┼─────────┼─────────────┤ │80│印发《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穗府[1991]61号│《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和│ ││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1.9.5│市委、市政府穗字[1998]24│ ││管理规定》的通知││号文件已作出了明确规定。│ ├──┼──────────────┼─────────┼─────────────┤ │81│批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穗府[1991]62号│适用期已过。│br / br / ││取缔无证经营和禁止乱摆乱│1991.9.12 ││br / br / ││卖的若干规定实施方案的请│││br / br / ││示》的通知│││ ├──┼──────────────┼─────────┼─────────────┤ │82│印发《加快开发南沙经济区的│1991.9.16 │时效已过。│br / br / ││十五项优惠政策》、《关于对南│穗府[1991]65号││br / br / ││沙经济区简政放权的若干规│││br / br / ││定》的通知│││ ├──┼──────────────┼─────────┼─────────────┤ │83│印发《落实<关于进一步调动│穗府[1991]67号│已不适应新的形势。│br / br / ││科技人员积极性,加速我市经│1991.10.3 ││br / br / ││济发展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意│││br / br / ││见》的通知│││ ├──┼──────────────┼─────────┼─────────────┤ │84│关于实施广州市社会文化市│穗府[1991]83号│此文所依据的《广州市社会│br / br / ││场稽查制度的通知│1991.12.15│文化市场管理暂行条例》已│ ││││在2001年的清规工作中被│ ││││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