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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02]14号
【颁布时间】 2002-04-17
【实施时间】 2002-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6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428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1)

[接上页]

  ││││失效│
  
  ├──┼──────────────┼─────────┼─────────────┤
  
  │160 │同意《关于贯彻<中华人民│穗府函[1986]36号│中央事权。│br /  br /  ││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1986.4.19 ││br /  br /  ││>的分工管理规定的意见》│││
  
  ├──┼──────────────┼─────────┼─────────────┤
  
  │161 │关于开发区三个进出口公司│穗府函[1986]6号 │《对外贸易法》及国务院相│
  
  ││的机构和业务经营范围的复│1986.1.11 │关部门的规章已有明确规│
  
  ││函││定。│
  
  ├──┼──────────────┼─────────┼─────────────┤
  
  │162 │关于《广州市征收建筑税试行│穗府函[1987]45号│与现行税法相抵触。│br /  br /  ││办法》的批复│1987.5.15 ││
  
  ├──┼──────────────┼─────────┼─────────────┤
  
  │163 │关于《广州市发展散装水泥规│穗府函[1987]128号 │时效已过。│br /  br /  ││划》的复函│1987.11.20││
  
  ├──┼──────────────┼─────────┼─────────────┤
  
  │164 │关于免收环卫单位临时招用│穗府函[1987]1号 │适用期已过。│
  
  ││的外来劳动力手续费的函│1987.1.3││
  
  ├──┼──────────────┼─────────┼─────────────┤
  
  │165 │关于《广州市征集国家能源交│穗府函[1987]44号│国家已取消征集能源交通重│br /  br /  ││通重点建设基金试行办法》的│1987.5.15 │点建设基金,该文自然失效│
  
  ││批复││。│
  
  ├──┼──────────────┼─────────┼─────────────┤
  
  │166 │关于《广州市全民所有制企业│穗府函[1988]100号 │企业已无承包经营。│br /  br /  ││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实施办法》│1988.9.3││
  
  ││的批复│││
  
  ├──┼──────────────┼─────────┼─────────────┤
  
  │167 │关于《广州市个人外汇调剂办│穗府函[1988]120号 │个人外汇调剂政策已取消。│br /  br /  ││法》的批复│1988.10.24││
  
  ├──┼──────────────┼─────────┼─────────────┤
  
  │168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分│穗府函[1988]121号 │金融管理体制已改革,不符│br /  br /  ││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试行办法》│1988.10.31│合实际需要。│
  
  ││的批复│││
  
  ├──┼──────────────┼─────────┼─────────────┤
  
  │169 │关于《广州市农业银行信贷出│穗府函[1988]123号 │金融管理体制已改革,不符│br /  br /  ││纳稽核和审计专业承包责任│1988.11.5 │合实际需要。│br /  br /  ││制的试行方案》的批复│││
  
  ├──┼──────────────┼─────────┼─────────────┤
  
  │170 │关于审核《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穗府函[1988]2号 │穗府[1993]56号文件已将│br /  br /  ││维修行业管理实施办法》的批│1988.1.3│该《办法》废止。│
  
  ││复│││
  
  ├──┼──────────────┼─────────┼─────────────┤
  
  │171 │关于试办莲花山保税加工区│穗府函[1988]33号│属中央事权,与WTO原则 │
  
  ││有关问题的复函│1988.3.22 │不相符。│
  
  ├──┼──────────────┼─────────┼─────────────┤
  
  │172 │关于《广州市建立能源交通建│穗府函[1988]61号│资金来源已取消,自然失效│br /  br /  ││设补助专款试行办法》的批复│1988.5.5│。│
  
  ├──┼──────────────┼─────────┼─────────────┤
  
  │173 │关于调整临时占用道路费和│穗府函[1988]50号│与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br /  br /  ││市容卫生违章罚款分配比例│1988.4.9│例》、《广州市市政设施管│br /  br /  ││的通知││理条例》、《广州市城市道│br /  br /  ││││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相抵│
  
  ││││触。│
  
  ├──┼──────────────┼─────────┼─────────────┤
  
  │174 │关于《调整征地粮食差价款收│穗府函[1989]19号│时效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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