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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杭政办[2002]15号
【颁布时间】 2002-04-11
【实施时间】 2002-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1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2002-2006年杭州市中低产田改造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标准及内容
  
  (一)市级示范项目建设标准
  
  1、实现排灌分系配套,增强改造区农田防洪、排涝、降渍和抗旱能力。农田防洪、排涝工程设计建设标准平原区达到20年一遇,山区半山区达到10年一遇;地下水位降至70厘米以下。
  
  2、土壤肥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利用能力明显增强。土壤水、气、热、肥等因子基本协调;主要理化性状得到改善;土壤障碍因子基本消除;改造后能适应绝大多数农作物正常生长。
  
  3、土地平整,大小朝向基本一致,农田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生产条件有较大改善,农田面貌有较大改观,达到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4、工程、农艺、生物等改造措施到位率高,增产增收效果明显,达到当年改造、当年见效的要求。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及产出水平明显提高。
  
  (二)市级示范项目建设内容
  
  1、改善农田排灌系统建设。主要措施:一是新建、改建、扩建以三面光为主的排灌沟渠;二是新建、改建、改造畈内排灌机埠;三是维护、整修、疏浚老旧沟渠及河道;
  
  2、加强农田配套设施建设。一是新建、拓宽和整修机耕道路,实现新农机具方便、畅通进场作业;二是结合土地整治,达到土地平整,实现农田标准化;三是以田、林、路渠建设为基础,逐步进行电网、林网、机械等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农田园区化。
  
  3、针对性地防止和消除土壤障碍因子。一是深翻、破隔和安置暗管,防止土壤次生潜育化;二是建造梯田、梯地,开挖环沟、背沟、导流沟,防止地表水冲刷;三是挖掘机井,实行浸润灌溉,防止土壤盐渍化。
  
  4、实施秸秆还田、增播绿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实现农田有机物质良性循环;实施坡薄地秸秆覆盖,推广等高栽培,采取生物防冲护坡技术,防止水土流失;实施合理轮作和间作套种,推广配方肥、生物肥、有机肥等科学施肥技术。
  
  5、针对作物需肥特性和土壤养分丰缺状况,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积极开展农田土壤地力及农田环境动态监测,按要求采集土壤、作物样本进行分析化验;推广优良品种、轻型栽培、配方施肥和病虫草鼠综合防治技术,积极推动农机作业,实施农业丰收计划。
  
  (三)区、县(市)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及建设内容。由各区、县(市)参照市级示范工程,结合各地实际确定。
  
  四、中低产田改造的主要措施
  
  (一)因地制宜,制订规划。制订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加快中低产田改造的重要前提和科学依据。各区、县(市)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订2002-2006年度的工作规划,并提出分年度实施意见。规划要以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提高农田综合生产和抗灾能力为目标,以突出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及生态建设,突出本地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深度开发,突出提高农业生产全过程科技含量为方向,同时要与各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相衔接。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尽可能选择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保区的市级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经验收后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落实政策,加大投入。中低产田改造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是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针对我市中低产田面广量大,广大农户要求迫切,工作任务及难度逐年增加的现状,从今年起,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市政府每年投入4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市级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各区、县(市)和乡(镇)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对市级示范工程,按不少于市级投入的四倍配套。
  
  (三)强化管理,提高效益。中低产田改造市级示范工程实行项目管理。采取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勘察定点、立项审批、投资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竣工验收和效益反馈等步骤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执行合同制度。各区、县(市)农业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以制度建设为中心,逐步规范项目管理各项程序,不断丰富管理内容,提高改造成效。中低产田改造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中低产田改造的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生物措施,以及规划设计、采样分析、资料汇总、检查验收和技术培训等,严禁拆借挪用。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和造地办应加强项目实施质量、科技应用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市县联动,加快步伐。中低产田改造市级示范工程,主要是为各地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工作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在完成市级示范工程建设的同时,各地要重视整体推进,建立各具特色的组织实施模式,实行市县联动,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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