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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2002]63号
【颁布时间】 2002-04-11
【实施时间】 2002-04-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1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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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加强企业自律,实施品牌战略。
  
  在我市农业生产企业和各大型批发市场积极推行品牌经营,促进企业加强对农产品食用安全的自律管理。鼓励企业把创立著名品牌、扩大市场份额作为企业的努力目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植一批有较大规模生产基地、有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对骨干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各批发市场要对外地来深的农产品经营者加强引导,通过约束经营者行为,引导企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自律。同时引导企业进行产品的分级、包装,实行品牌经营。鼓励企业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保鲜、储藏、加工等环节推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推广环保标志产品,获取绿色通行证,以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
  
  (九)建立信息网络体系,加强宣传,提高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向社会及各级政府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发布农业质量标准动态信息,将农业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市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宣传,强化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引导其加强自律,生产和经营让市民放心的农产品。倡导消费者消费有无公害标志、绿色产品标志的产品。
  
  四、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主要任务
  
  农产品食用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合作,分工负责,切实搞好这项工作。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市农林渔业局:负责农产品食用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管理;种植业或养殖业产品及其加工品的防疫、检疫、检验的管理;农产品食用安全认证体系的建立和管理。
  
  市经贸局:负责农产品流通领域及畜禽屠宰加工的行业管理以及外地农产品进入深圳市场的准入管理,会同市农林渔业局管理农产品食用安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与农产品食用安全有关的经营行为的管理,重点查处肉菜市场农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
  
  市卫生局:负责农产品流通及加工领域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管理。
  
  市质监局:负责农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深圳市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农产品的检验、认证机构进行审核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状况的监测和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农产品品种培育、生产、检测等新技术的开发研究,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业科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市法制局:负责起草和制定有关农产品生产和食用安全方面的法规和规章。
  
  市水务局:负责农业生产基地灌溉水源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市发展计划局:负责有关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政府投资的安排,对需要政府投资的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重大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项目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及日常管理所需资金的安排落实。
  
  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负责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保护,将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纳入市政府用地总体规划。
  
  市公安局:负责剧毒农药的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农产品安全执法体系。
  
  市城管办:负责病残动物的销毁,确保其不流入市场。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口农产品的检疫检验工作。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无公害食品计划的宣传工作。
  
  以上各单位应根据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市政府农产品食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计划及措施,并在 2002年6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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