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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农机局
【颁布时间】 2002-03-25
【实施时间】 2002-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3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山东省农机局关于转发《省办各单位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整改措施》的通知

[接上页]

  农机鉴定站:
  
  一、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对部分工作进行调整。行政事务接待由站综合科负责,业务接待受理工作由站科技科统一负责;业务工作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由科技科负责业务受理和咨询,综合科负责财务管理,检验室负责产品检验。为方便工作,三科室部分工作采取联合办公。大力精简会议、压缩文件。能用文件、电报、电话联系解决的事项,不召开会议;能用电报、电话通知的事项,不发文件。
  
  二、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来站办理业务,要求随时受理,受理工作限定一日内完成,来电来函申办业务,限二日内给予答复;检验室接任务书后,限五日内到达检验地点,检验工作结束后,十五日完成检验报告编写、审批等有关手续。
  
  三、开展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将我站的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工作依据、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办结时限、工作纪律、监督投诉渠道等在山东农机化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科学公正
  
  业务接待受理要热情周到,文明礼貌,确保公正。检验人员不得从事承检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咨询工作;本站人员要严格执行为受检单位和委托单位保守技术秘密的制度,对送样单位和部门提供的样品、图纸和技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公布检测数据,不得为他人所利用。一切以检验数据说话,不受行政、经济和其他方面利益的影响和干预,确保公正科学。
  
  五、加强调查研究,促进科技创新
  
  调查研究。为确保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针对广大农机用户反映问题较多、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主要农机产品进行安全质量状况调研。按我站各科室产品分管范围,从生产和流通两大领域对产品进行检查和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科技创新。为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农机科技创新,大力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结合我省七大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我站重点抓好薯类收获机械化的科技创新工作。针对薯类收获机械化刚刚起步现实情况,一是,进行全面调查,初步掌握薯类收获机械生产和使用情况,指导示范点进行机具的引进和试验示范。在此基础上进行机具的选型,对国外进口机具进行消化吸收。二是,加强项目示范点的检查指导,探索示范点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努力实现在管理方 式、工作方法、科技含量、示范带动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农机修配管理站:
  
  一、搞好承诺服务。一方面是省站对开展的农机修理厂点的技术审验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系统管理人员进行办理牌证、证书等方面,提高办事效率,尽量压缩办理时间,并实行承诺服务。同时对没有满足服务对象要求的,要及时作出解释。
  
  二、扩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对基层农机修配管理人员和农机修配厂点,在厂点的技术审验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从收费标准,包括牌证、证书的工本费和教材费、办事程序、评选先进标准等,都要公开。
  
  三、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省办会议纪要要求,严格压缩会议和文件,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搞好农机修配管理工作的方法,加强依法管理的力度。
  
  四、努力搞好我站承担的省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把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化示范点的建设抓出成效。
  
  五、从每个科室每个人员做起,严格考勤制度,实施全站工作提速。把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和每个同志,从大力倡导提高效率和使用文明语言等事做起,使全站在近期内,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全站形象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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