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负责人:市民委李保群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八条 市公安局(共6项) 55.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等各类现行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 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56.建立对暴力恐怖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协调工作机制,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渗透和破坏活动。 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市国家安全局王崇勋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57.优化交通管理指挥调度体系,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整顿交通秩序,压减交通事故,努力缓解交通拥堵。 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58.深化与邪教组织的斗争,继续积极配合搞好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巩固和扩大已取得的斗争成果。 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59.提高人口管理水平,健全、落实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教育、服务并重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机制。 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60.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打防控”长效工作机制,预防、减少治安和刑事案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负责人: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九条 市监察局(共2项) 61.围绕依法行政,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围绕推动政务公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针对各种违法行政和以权谋私行为,严肃监督执纪。 负责人:市监察局秦刚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62.严格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高档消费娱乐、公款出国旅游等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负责人:市监察局秦刚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十条 市民政局(共4项) 63.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机制,对城市特困群体实施基本救助,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将所有社会困难群体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市农委李进山、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64.以构建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社区建设运行机制为重点,调整社区规模,推进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在1000个社区逐步建立1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站,在老城区和市场发育比较成熟的社区调整补充便民商业网点,使每一个社区在方便市民生活、开展文明创建、促进城市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市商委梁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65.深入进行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市人防办刘寿海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66.贯彻实施“十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发展老龄事业,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和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人:市民政局刘宝成、市残联赵春鸾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十一条 市司法局(共1项) 67.将“四五”普法教育引向深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以1982年宪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在全市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开展有关世贸组织规则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制定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将外来人员的法制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负责人:市司法局吴玉华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共4项) 68.完成财政收支计划,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左右。 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69.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市物价局李仲源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70.强化预算管理、审计监督、财政专户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 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审计局齐国生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71.完成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5亿元。 负责人: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十三条 市人事局(共4项) 72.进一步推进区、县“一站式”办公大厅的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积极探索“一站式”加“一网式”服务。 负责人:市人事局辛铁樑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