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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负责人:市文化局张和平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二十三条 市卫生局(共4项) 141.继续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率达到95%以上,对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城八区每个区再完成1所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任务。 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42.完善对重点传染病、慢性病的预防和控制体系,加强疫情报告、疾病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三网建设;巩固计划免疫,大力开展防病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43.促进营养模式的改善,加强对生活方式的干预和控制,通过改善高危人群的不良生活方式及行为习惯,逐步控制和降低不良生活方式所造成的高血压、糖尿病、肥胖、心脑血管等疾病对居民健康的危害。在全市建立20个“生活方式疾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 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44.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降低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继续对66种疾病进行单病种费用评估;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临床应用普遍、采购量比较大的药品中50%的金额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和集中议价采购,开展一次性医用材料、器材的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推行病人选择医院、医生和药店的办法,强化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市药品监督局冯国安、市政府体改办高佐之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二十四条 市计生委(共1项) 145.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3‰以内,外地来京人员在京生育的计划生育率达80%。 负责人:市计生委肖燕军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二十五条 市地税局(共2项) 146.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确保完成全年420亿元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负责人:市地税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47.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缴,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职能。 负责人:市地税局王纪平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二十六条 市环保局(共4项) 148.完成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着手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开展“生态城市”的建设工作。 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市计委沈宝昌、市规划委单霁翔、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宋希友、市园林局王仁凯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49.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颗粒物污染,确保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55%。 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50.加强对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使尾气路检达标率达到90%以上。 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市公安局马振川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51.确保全市施工(拆迁)工地全面达到环保要求,完成全市砂石料场的清理整顿。 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市建委刘永富、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水利局焦志忠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第二十七条 市工商局(共4项) 152.实行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政策,清理、取消对私营个体经济的各种不合理限制,使其在土地使用、信贷、上市融资、进出口等各方面与其他市场主体享有同等待遇,为私营个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型私营企业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建立、实施和完善20家重点私营企业联系点制度。 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政府法制办王嘉彦、市计委沈宝昌、市经委金生官、市商委梁伟、市政府体改办高佐之、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韩平、市国税局孙志强、市地税局王纪平、市国土房管局苗乐如、市公安局马振川、市外经贸委李昭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153.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加大对面粉、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等产品的监管力度,对粮、油、蔬菜、肉制品等大众日常食品实行长期跟踪监测,增加抽查频次,将抽查结果及时公告,向社会提出警示;坚决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每月对市场猪肉进行一次不少于100件的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专项抽检,加大对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量监督处罚力度。加强对学校集体食堂、学生营养餐送餐企业、工地食堂、集贸市场、超市的食品卫生监管,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卫生局金大鹏、市商委梁伟、市农委李进山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