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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发[2002]5号
【颁布时间】 2002-04-02
【实施时间】 2002-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40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扶贫开发“十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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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切实搞好计划生育,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增强经济薄弱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十)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扶贫开发的领导,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同时,要发挥政治优势,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全社会共同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关心、支持扶贫开发。
  
  (十一)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经济薄弱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自强不息,不等不靠,苦干实干,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改变面貌,加快脱贫致富的进程。
  
  三、对象、重点和帮扶方式
  
  (十二)始终把低收入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基本对象。继续把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丰县、睢宁、泗洪、泗阳、宿豫、沭阳、灌云、灌南、东海、赣榆、淮阴、盱眙、涟水、滨海、响水、阜宁等16个经济薄弱县(区)的贫困乡村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适当兼顾黄桥和茅山两个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及其他地区一些零星插花的贫困乡村,并把残疾人扶贫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十三)分层次确定扶贫开发的方式与责任。省重点扶持苏北5市的经济薄弱县,继续采取“五方挂钩”的帮扶方式,组织省直单位、大专院校、企业集团和苏南市(县、区)与苏北经济薄弱市、县、区结对帮扶。对经济特别薄弱的县(区)继续派遣扶贫工作队。黄桥、茅山革命老区的贫困乡村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村帮扶以市、县为主,省适当给予扶持。其他地区贫困乡村的帮扶由各市、县负责。
  
  (十四)科学制定扶贫开发的规划。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市、县要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规划要以贫困乡村为基础,实事求是、综合设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并将帮扶的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按项目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四、任务和途径
  
  (十五)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积极挖掘经济薄弱地区的增长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努力将经济薄弱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主导产品,形成规模优势,实现产业化经营。抓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机遇,主动迎接农产品市场开放的挑战,积极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因地制宜地组织、引导、支持贫困农户发展养殖、林果、蔬菜及农副产品加工等多种经营项目,形成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注重示范引导,防止强迫命令。
  
  (十六)有重点地扶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以办好现有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小区为重点,在工业化和城市化互动并进上求突破。加快形成有地方特色的优势行业和支柱产业。对于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的加工企业,特别是与农民增收密切相关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龙头企业,能够安排经济薄弱地区剩余劳力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能够帮助贫困农民解决买难、卖难问题的市场流通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扶持。大力发展私营个体企业。通过南北产业项目转移、国有大型企业联营、组织派遣专家组进行行业、技术对口帮扶等多种办法,扶持苏北工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证券、保险、旅游、餐饮等社会服务业,加快小城镇建设。
  
  (十七)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继续推进县乡村公路网络化和等级化建设,进一步提高通村公路灰黑化路面的比重。加快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和水资源供给能力,基本建成与农田配套的水利设施。继续做好农村电网扩容改造。抓紧通信产业规划建设,改善投资环境。
  
  (十八)加快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巩固和提高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基本完成薄弱学校改造和消灭校舍危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降低在校学生辍学率,初中适龄入学率95%以上。对失学残疾儿童少年给予特别救助。改善农村卫生基础条件,完善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施,普遍提高医护人员技能。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大力推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改善乡镇敬老院设施。农村卫生改水填平补缺,农民基本饮上卫生水。全面启动农村改厕工作。做好草危房改造扫尾工作。发展有线电视,从无线覆盖为主的村村通,向有线覆盖为主的村村通推进,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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