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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由省计委、交通厅、财政厅、电力总公司、建设厅、证监会郑州监管办负责落实。 二十一、关于扩大对外开放问题。切实做好应对入世的各项工作。加快有关法规政策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学习、宣传、普及世贸知识,培养适应入世需要、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各类人才。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把利用外资同产业升级和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结合起来,支持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以收购、兼并、创业投资等形式,投资我省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扩大农业、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改进招商方式,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实行商业化招商,积极开展委托招商和专业化招商。精心组织好2002年中国河南经济贸易洽谈会。坚持以质取胜,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加快各类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努力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提高加工贸易出口比重。确保传统出口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继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全面实行进出口经营权登记备案制,推行中小企业进出口代理制。用好外贸出口发展基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成长性强的产品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投资办厂、承包工程和输出劳务,带动我省产品、服务和技术出口。 由省政府法制办、外经贸厅、经贸委、教育厅负责落实。 二十二、关于东引西进工作。深化豫粤、豫沪合作,落实豫津、豫桂经贸合作签约项目。继续开展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工程。与粮食主销区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扩大我省粮食在主销区的销售量。加强与跨国公司驻华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吸引外商来河南投资。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扩大适应中西部市场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提高我省产品在中西部市场的占有份额。 由省经贸委、外经贸厅、乡镇企业局、粮食局和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三、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问题。行政执法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法。采取集中行动,坚决制止对企业进行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深入开展打假打诈联合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文化市场和税收征管秩序,坚持不懈地打击传销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行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察,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由省经贸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厅、公安厅、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设厅、文化厅、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郑州海关负责落实。 二十四、关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重视老龄工作,提高老龄人口的社会化服务水平。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水、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加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抓好生态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突出水污染防治,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城市生活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由省计生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建设厅、旅游局、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水利厅、环保局及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五、关于推进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问题。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弘扬中原优秀文化,扩大对外文化交流。重视保护利用文化遗产和文物,做好申报安阳殷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工作。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设,改善城乡医疗条件。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运动水平,着力办好省九运会。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经济问题的统计监测与研究。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进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由省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文化厅、社科院、发展研究中心、卫生厅、体育局、民政厅、统计局、民委及安阳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六、关于拥军优属和密切军政军民关系问题。深入开展国防教育。积极支持驻豫解放军、武警部队做好现实军事斗争准备和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在农村税费改革和城市民兵组织调整改革中,注意解决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实际问题。妥善安置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