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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发[2002]7号
【颁布时间】 2002-02-08
【实施时间】 2002-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5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推进西藏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五”期间基础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一)基础教育在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十五”期间,发展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意大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及自治区六第次党代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坚持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促进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促进西藏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服务,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确保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地位,继续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促进全区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十五”期间,发展基础教育的主要任务是:
  
  大力发展义务教育事业。城市和农区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牧区以普及六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稳步扩大普通高中规模;扩大内地办学规模,调整布局,提高层次,改善条件,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稳步发展农牧区学前一年教育,城市市区基本满足学前教育需求。积极推进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三)“十五”期间,发展基础教育的总体目标是:
  
  1.全区基本普及六年义务教育,小学在校生达到35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全区40%的人口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在校生达到10万人,初中入学率达到60%以上。
  
  3.全区青壮年文言、半文言率降至30%以下。
  
  4.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2万人以上,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25%。
  
  已经实现“普六”、教育基础较好的拉萨市、山南及林芝地区的大部分县,日喀则地区东部部分县,昌都地区部分县,2005年以前实现“普九”。其它县2005年以前实现“普六”。
  
  二、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
  
  (四)教育战线要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定信念,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办成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教育工作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做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大力培养我区急需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实现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要积极肩负起发展先进文化的重任,做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和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牢固树立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坚持“三个离不开”,反对民族分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
  
  (五)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十分重视在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健全全区中小学校党的组织体系。乡(镇)小学都要逐步建立党支部,规模较小、党员人数不足的乡(镇)小学要与乡(镇)政府机关建立联合支部,暂时无党员的小学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党的工作。大力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广大教师必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六)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始终不渝地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深入揭批达赖;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教师、教育学生;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坚持开展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和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坚持开展国情、区情教育、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培养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抵制不良倾向的能力,使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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