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十一)组织实施“基础教育信息化工程”,提高基础教育对我区跨越式发展的支持能力。要把中小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在中小学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逐步普及信息技术教育。2001年起全区所有高中要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到2005年,所有初中和有条件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到2010年,所有中小学都要开设信息技术课程。高度重视中小学校信息技术设备装备、师资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校校通”工程,“十五”期间基本解决乡(镇)中心小学收看电视和享用网上教育资源问题。加快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系统为基础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建设一批网络学校,“十五”末,全区所有高中、有条件的初中和城镇小学实现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努力提高我区中小学校的对外开放、获取信息和交流能力。发挥自治区和地县的积极性,利用外援,多渠道筹措“基础教育信息化工程”经费。 (二十二)大力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积极引进、吸收、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研成果。继续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并关注情感、态度的培养,充分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合作学习,促进学生之间互相交流、共同发展。 加强区、地、县三级教研机构建设,努力把教研机构建成当地的强有力的权威教学指导、教学评价机关。各地要建立由教研部门负责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和实验学校。 高等师范院校、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要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和教学实验。 (二十三)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探索科学的学生评价方法,改革考试内容和办法。小学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中学部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充分重视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查。学校考试成绩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任课教师掌握以测评教学效果,不得对学生公布,更不得以考试结果公开排队。不得举行学段内的升级考试,取消小学升初中的选拔考试。 全区不再实行高中会考制度,高中毕业考试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自主进行,给普通高中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高中毕业考试要体现水平考试的性质,确定必考学科,必考学科以外的考试科目,由主考部门根据文、理分科情况自行确定,以减少考试科目。部分学科实行考查评定制。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教育体系 (二十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经济跨越式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我区教育成败的关键。要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办好拉萨师范学校和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提高培养层次,加快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教师和本科层次的初中教师的步伐。依托内地高校,采取定向招生、委托代培、引进等多种形式,加紧培养我区紧缺学科和高学历教师。改革师范院校课程结构,充实教学内容,以适应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加强在职教师培训,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到2005年,全区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85%以上。教师培训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脱产与不脱产、区内与区外相结合,加大信息技术、英语师资的培训力度。农牧区中小学教师要掌握一两项实用技术。 (二十五)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十百千”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十五”期间,全区培养1 0名校长、100名教师、1000名骨干教师。要加强对名师培养工程的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培养质量,实行动态竞争,优胜劣汰。 (二十六)推行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推行以聘任制为基础的教师任用制度,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约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教师任用新机制,实现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校内结构工资制。 (二十七)调整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精简压缩非教学人员,清理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各地都要建立地、县、乡、村学校间的教师交流制度。地市应组织地市直属学校教师到县乡开展定期支教活动。实行严格的教职工编制管理,按编制核定教育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