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 山西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年-200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进入新世纪,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关于“加强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的精神,依照《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0年-2005年)》明确了“十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一月九日 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年-2005年) 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 一、“九五”计划执行情况 《山西省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意见》执行五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残疾人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康复 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康复指导机构达到131个,1/3的县做到了有牌子、有场地、有队伍;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培训康复工作管理与技术人员1600余人次;肢体残疾系统康复训练517人;智残儿童康复训练5673人;在“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山西光明扶贫行动的带动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46436例,4414名低视力患者佩戴了助视器,2100余名患者术后恢复劳动,家庭生活明显改善;1959名聋儿接受了听力语言训练;3.3万名精神病患者得到监护;5448名肢体残疾患者得到手术治疗;为残疾人提供了80种、100606件用品用具;各项康复治疗、训练与服务总计达12万人。 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由“八五”末期的68%上升到80%。普通大中专残疾考生招生录取率一直为100%;对贫困失学残疾儿童实行了救助。 就业 县以上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全部建立。《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91493名残疾人受到了专业技能培训,安排38390名残疾人就业,就业率达到80.5%,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81.5万元。 盲人按摩工作不断加强。在规范行业管理、完善指导服务网络以及职称评定、专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新的成绩。 扶贫 利用1.21亿元康复扶贫贷款,在115个县(市、区)扶持8万户残疾人家庭脱贫;通过各种方式,累计扶持42万余名残疾人;救助特困残疾人5137户;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 组织建设 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的职级待遇得到落实,并在同级政府计划中单列户头,享有相应的计划管理权。大力选拔优秀残疾人进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全省2039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残疾人组织,配备了专职理事长,做到了“有专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服务载体,有联系网络”。建立残疾人协会或小组17455个。大型企业已基本成立了残联,全省残疾人组织已形成网络,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等活动形成制度。表彰了四批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营造了一个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各专门协会发挥了代表作用,广开渠道联系残疾人,为推动各类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已初见成效。省人民政府从1998年至2000年,从基建计划中每年拨出200万元,共投入资金600万元;中国残联累计补助198万元,共计798万元,补贴了2个市(地)、51个县(市、区)残联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个市(地)、12个县(市、区)残联的基础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为残疾人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