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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02]1号
【颁布时间】 2002-01-09
【实施时间】 2002-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65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批转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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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劳动就业
  
  残疾人劳动就业是改善其社会地位、生活状况和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1、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使就业率达到85%左右。
  
  2、建立山西省残疾人职业教育中心,市(地)、县(市、区)设立残疾人职业教育网站,社会教育机构都要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逐步形成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使80%的待业残疾人受到一次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60%的在业残疾人受到一次在岗轮训,从整体上提高残疾人的职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残疾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3、加强和完善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的建设。各级政府要给予同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为正常工作奠定基础。
  
  4、继续贯彻落实《山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137号令)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0]88号)的规定,依法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均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建立高效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十五”末,初步形成比较规范的“残疾人人才市场”,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职业培训,为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落实对残疾人就业扶持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盲人按摩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师1662名。多渠道、多层次为盲人按摩人员提供从业岗位。实行行业管理,形成规范的、有特色的盲人按摩保健业。盲人按摩人员集体开业、个体从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在核发证照、落实场所、筹集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和照顾。在盲人医疗按摩机构就医的患者,其医疗费与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同样对待。
  
  (四)扶贫解困
  
  目前,全省贫困残疾人相对贫困人口的比例仍较大,贫困程度较重,一般地区在50%以上,较富裕地区在90%以上。解决残疾人的贫困问题是今后扶贫工作的重点。
  
  1、要切实把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扶贫计划和社会保障体系,优先安排,统一领导,同步实施。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状况,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由同级残联负责规划、实施。并继续给予同级残联划拨残疾人扶贫工作经费,使残疾人扶贫工作继续健康开展。对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各级财政应给予经费补贴。
  
  2、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有效运用政策、经济等杠杆手段,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当地龙头产业项目或区域经济开发的辐射、带动范围,尽快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3、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帮助残疾人早日摆脱贫困。
  
  4、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贫困残疾人,要通过救济、补助、供养等,解决其温饱问题。要通过拓展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春蕾计划”、“幸福工程”等社会救助,不失时机地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稳定地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
  
  (五)组织建设
  
  1、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残联组织建设,使其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功能,持续、稳定、务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2、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同级残联的领导,在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上坚持“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残疾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在机构改革中,要确保县级残联计划单列,完善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乡(镇)残联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以确保乡(镇)残联稳定地开展工作。
  
  3、各级残联要密切联系残疾人,广泛开展“建家做友”活动。充分发挥评议会的监督、咨询作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的工作;团结、激励残疾人奋发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采取有效措施对残联干部进行培养和教育,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熟练掌握社会化工作方法,具有“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具备一专多能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央对残联干部实行双重管理的要求,做好残联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集体;重视干部的年轻化;重视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市(地)残联理事会中要有残疾人,县(市、区)残联要有残疾人干部。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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