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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贯彻落实孤儿就学的有关优惠政策。 ——把婴幼儿教育纳入大教育体系,把幼儿教育的发展纳入教育的评估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强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与指导,建立完善0-3岁儿童早期教育管理体制和科学教养专家咨询服务队伍。加强对城市社区0-3岁教养机构的管理,积极利用社区文化教育资源开办活动中心;农村在努力发展村办园的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家庭托儿所,多种形式开展幼儿游戏,满足婴幼儿教育的需要。 ——积极推进幼儿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优质幼儿园,扶助农村、贫困地区发展幼儿教育。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每个镇办好一所以上的镇规范中心幼儿园。继续办好一批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公办幼儿园,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幼儿教育管理规定》,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现代开放的教育理念,建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模式,加强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深化中小学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将性别平等意识、环境意识纳入教育内容。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营造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氛围;引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区、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能力。积极创建多功能校外教育实践活动基地。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持证上岗。加强师德教育,重视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实行校长职级制,重点提高镇(区)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学校、托幼园所的教职员工要爱护、尊重儿童,维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严禁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学校、托幼园所的纪律、教育方法应适合儿童少年身心特点。 ——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中小学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进一步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充实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加强新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研究及分类指导;扩大家庭教育宣传覆盖面,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掌握现代科学育儿的知识和方法;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办学效益,全市创建80所示范性家长学校。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发挥有关部门的社会教育功能,进一步推进学校、家庭、社会相协调的青少年教育十大工作网络建设,积极发挥有关部门的社会教育功能,形成条块结合的儿童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实现儿童教育科学化和社会化。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完善儿童法律保障机制,全面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目标与指标 1、加强立法,建立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配套法规体系 ——加快制定汕头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护儿童的地方性法规。 2、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3、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预防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各类刑事案件,保护儿童人身安全。 ——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 ——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4、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控制、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提高未成年人帮教对象帮教率。 ——中小学校普遍开设法律知识课程,全面推行为每所中小学校配备1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2005年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80%。 5、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 6、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策略与措施 ——加强保护儿童权益的地方性立法,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儿童权利公约》。 ——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 ——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杀害、强奸、虐待、拐卖、绑架、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强迫、利诱未成年人犯罪或进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儿童生产和贩运毒品。严禁儿童服食毒品。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