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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来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来政发[2009]36号
【颁布时间】 2009-04-29
【实施时间】 2009-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8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
  
  合山市
  
  7
  
  岭南镇里兰村旧寨
  
  屯
  
  地面
  
  沉陷
  
  约有12户房屋拉裂较严重,威胁居住人员约50人和95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
  
  8
  
  岭南镇里兰村新寨屯
  
  地面
  
  沉陷
  
  约有10户房屋拉裂较严重,威胁居住人员约40人和90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
  
  9
  
  岭南镇岭南村双寺
  
  屯
  
  地裂
  
  约有5户房屋拉裂较严重,威胁居住人员约20人和66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
  
  10
  
  河里樟村
  
  地面
  
  沉陷
  
  面积5000多平方米,威胁行人、耕牛和樟村井下100多人及600万元财产全。降大雨后可能出现第三次大塌陷。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降大雨时撤离井下人员。
  
  11
  
  在勤村
  
  地裂
  
  约有10户房屋拉裂较严重,威胁居住人员约40人和100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
  
  12
  
  怀集小学
  
  地裂
  
  地裂长15.4m、宽23cm,威胁师生及教学设施安全。连续雨天或大雨后裂缝可能加宽加长。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
  
  13
  
  灵台旧洛山
  
  危岩
  
  危岩体积432立方米,危及下方村庄112户427人生命和500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治理或搬迁避让。
  
  已治理一部分。
  
  象州县
  
  1
  
  罗秀镇麦棉村委下令屯
  
  崩塌
  
  屯边河岸受洪水冲刷、侵蚀,河岸崩塌后退,威胁该屯40人生命及30万元财产安全。
  
  加强监测,沿河岸修建挡土墙、植树等。
  
  2
  
  大乐镇龙屯村龙女屯
  
  危岩
  
  该屯斜坡上的危岩,威胁该屯35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治理危岩。
  
  3
  
  象州镇龙富村新兴屯
  
  崩塌
  
  在连续降雨作用下原崩塌处堆积的物质可能产生崩落,威胁该屯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进行治理。
  
  4
  
  象州县象州镇沙兰村古柳屯
  
  滑坡
  
  斜坡不稳定,连续降雨易引发滑坡,威胁该村居住人员22生命及18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治理或避让。
  
  5
  
  象州县马坪乡龙岩村贯村屯
  
  危岩
  
  遇降雨或自然风化或振动斜坡上的危岩容易失稳崩落,威胁该村居住人员45人生命及18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出现险情及时撤离受威胁人员,治理或避让。
  
  6
  
  象州县百丈乡跌马寨水库附近山体
  
  危岩
  
  危岩规模27000立方米,危及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
  
  危岩附近设立警示标志,加强监测,强降雨时禁止行人及车辆通过。
  
  附件2:
  
  
来宾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内容

  
  一、督查时间:2009年5~9月
  
  二、督查主要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领导机构、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情况;
  
  2.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情况;
  
  3.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情况;
  
  4.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情况;
  
  5.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登记、统计工作情况;
  
  6.建立地质灾害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及落实情况;
  
  7.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落实责任人及监测人情况;
  
  8.地质灾害治理情况;
  
  9.地质灾害月报、灾情速报及建档情况;
  
  10.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情况;
  
  11.地质灾害防治资金落实情况;是否已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12.国土资源管理所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灾害点建档情况;
  
  13.掌握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调查结果情况;
  
  14.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及监测人员联系电话建档情况。
  
  三、督查办法:
  
  1.听汇报(有书面汇报材料);
  
  2.检查有关记录、材料;
  
  3.实地检查;
  
  4.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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