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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突发性地质灾害(崩塌、滑坡与泥石流)主要发生于山地、丘陵区。这些地区山高坡陡,地形切割强烈,断裂发育,岩石破碎、风化强烈和坡积层厚度大且松散等存在大量地质灾害隐患,且受削坡建房、公路开挖、矿山开采等工程活动的影响,极易发生地质灾害。需重点加以防范的地质灾害易发区有: 1.金秀地质灾害易发区:该区主要以碎屑岩分布为主,区域内多属中、高山地形,坡陡、高差大。地形断裂发育,岩石破碎、风化强烈,坡积层厚度大且松散,地质环境脆弱,人为影响因素多,极易产生滑坡、岩崩、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武宣县东南部易发区:该区以中低山地形为主,泥盆系地层广泛分布,地形坡度大,是山体滑坡、岩崩地质灾害易发地区。 3.武宣县中西部和忻城易发区:该区属喀斯特岩溶盆地,石灰岩广泛分布,山势陡峻,岩体风化严重、裂隙和岩溶发育,是岩崩、地陷、地裂地质灾害易发区。 4.合山市、兴宾区、象州县易发区:该区内采矿活动历史久、范围广,以煤、重晶石、石膏矿产开采为主,且多在群众生活区及周边地下采矿,极易引发地面塌陷、地裂和矿坑突水等地质灾害;兴宾区的平阳、迁江、寺山等乡镇石灰岩分布广泛,风化强烈,裂隙发育,极易引发岩崩地质灾害。 5.公路易发区:我市山区公路大多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沿线存在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尤其是金秀、忻城等山区县乡级公路,因公路两侧削坡高而陡,边坡处理不彻底,一旦遇到强降雨,极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需要加以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9月份的汛期,汛期是暴雨、洪涝、台风多发的季节,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各县(市、区)应重点做好汛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其他时段则重点防范矿山开采、工程建设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的地质灾害。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的防治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气象、民政、公安、财政、计划、地震、安监、环保、教育、旅游等部门,在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编制年度防治方案,落实各项防灾制度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会同同级建设、水利和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和地质灾害明白卡发放制度,把地质灾害各项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群测群防工作 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四级监测网络,加强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区(点)的排查工作,当出现灾害隐患或发生地质灾害时,要安排专人对隐患点或地质灾害点进行监测。要明确落实监测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对责任人员已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 (四)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 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对提高防灾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尚未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的县(市、区),应及时建立,在汛期中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准确掌握降雨及台风动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