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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属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等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诱发者及时治理。坚决关闭破坏生态环境、地质灾害易发、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的矿山,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从源头预防地质灾害。对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的自然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组织治理。对经过调查论证,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8年12月得到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8年地质灾害治理第三批项目治理补助经费的县(市、区),要按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治理第三批项目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8]509号)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尽快完成治理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地质灾害调查、小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灾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申报、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资金使用等,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9〕101号)要求执行。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十三)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手册和“世界地球日”等形式,向社会尤其在农村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地质灾害,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抗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地质灾害的监测及预防责任人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各级群测群防网络的责任人,原有责任人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落实到位。要将监测和预防责任人具体落实到乡(镇)、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及个人,并层层签订地质灾害监测及预防责任状;要加强巡查和监测,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要督促有关单位或村屯落实措施,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促使监测网络建立并长期有效运转。 七、开展督查工作 为更好地落实来宾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详见附件2),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0772-4291471(兼传真),E-mail:guest4291471@163.com。 附件:来宾市各县(市、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来宾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内容 附件1: 来宾市各县(市、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县(市、区) 序号 灾害地点 灾害 类型 隐患概况 防治措施 备注 武宣县 1 通挽镇尚黄村 滑坡 尚黄屯后山坡处,有13500米3不稳定土体,裂缝逐年增大,威胁该村76户327人生命及180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对灾害体进行治理或搬迁避让。 已组织部分受威胁灾民搬迁。 2 通挽镇伏柳村 滑坡 伏柳村后山坡处,滑体裂缝逐年增大,威胁该村81户418人生命及415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对灾害体进行治理或搬迁避让。 已组织部分受威胁灾民搬迁。 3 通挽镇尚满村民委古例村 崩塌 古例屯山半山腰,有1200米3危岩,滑体裂缝逐年增大,威胁该村167人生命及200万元财产安全。 发放地灾避让明白卡,设置警戒线、立警示牌,加强监测,对危岩进行治理或搬迁避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