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6.发动机及零部件。支持潍柴动力、盟威集团、义和车桥、天润曲轴、首钢电装、华源莱动、省汽车集团、兴民车轮、海通车桥、金麒麟集团、青特集团、鲁达轿车配件等发动机及汽车零部件企业,围绕整车配套,实施“新、特、优”工程,面向国内外市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汽车零部件配套服务体系。抓住国内重型车市场快速增长和大功率柴油机需求量大的有利时机,搞好产品升级换代,促使其向“高性能、低排放、宽系列、多品种”方向发展。通过兼并重组扩大生产规模,使潍柴动力发展成为国际重型车、工程机械、船舶柴油机的重要生产基地。 7.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支持中通客车利用国家对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专项政策,尽快将自主研发的混合动力、纯电动客车实现产业化。支持时风集团、齐鲁客车、烟台中上客车等企业,按照汽车产业政策要求发展新能源汽车。鼓励企业积极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降低研发和制造成本,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争取汽车产业发展的主动权,提高自主品牌竞争力。 8.三轮汽车及低速汽车。认真落实“汽车下乡”惠农政策,鼓励时风集团、五征集团等三轮及低速汽车企业,根据需求研究农村汽车产品细分市场,不断调整产品结构,缩小技术差距,提升三轮及低速汽车的节能、环保和安全水平,推进低速汽车与轻型车并轨。 (二)突破关键技术。 1.加强整车产品开发能力建设。支持中国重汽“国家重型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建立整车设计开发流程,积极开发和应用空气悬架、盘式制动器、车身总线、自动变速器、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先进总成,掌握整车匹配技术及排气净化等关键技术,改进提升重型车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舒适性;提高经济型轿车的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化仪表、车载电子装置及汽车电子元器件;支持专用车企业研发工程、环卫、市政、消防等专用性强、高附加值的专用车和特种车。 2.提高发动机及零部件配套水平。鼓励发动机及关键零部件企业研发节能、环保和多种燃料的发动机及关键总成,逐步满足国Ⅳ、国Ⅴ排放标准的要求;零部件企业要按照国际化标准组织生产,提高系统化配套、模块化供货能力,提高零部件行业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标准,推动传统优势零部件企业实现产品结构升级。支持零部件企业研发车身稳定、悬架控制、驱动防滑控制等汽车电子产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研发手自一体变速器(AMT)、电动助力转向装置(EPS)、柴油机增压与共轨电喷系统、发动机管理系统(EMS)、电子随动灯光系统及LED车灯系统、轮胎监测系统、电子稳定系统(ESP)等系统和总成。 3.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发展。在保证整车匹配技术完善成熟的前提下,优先支持电机、电池、电控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 4.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品水平。引导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建立境外营销服务网络,建设汽车出口信息、产品认证、共性技术研发、试验检测、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国外关键技术,积极吸引国外知名零部件企业投资建厂,鼓励共建零部件研发基地。 (三)培育汽车市场。 1.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汽车产销下滑势头,确保2009年稳定增长。在汽车购买、使用、报废更新等环节,认真落实国家汽车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政策措施,清理取消各种不利于小排量汽车发展的规定,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增加小排量汽车消费。2.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加快发展汽车文化产业、生产性物流、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消费信贷、汽车报废回收等服务业,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在汽车购买、使用、维修、报废、更新等方面确保收费合理,投诉渠道畅通,完善售后市场方面的法规政策和配套标准,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业水平。 四、强化政策措施 (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抓住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汽车工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坚持以产权为纽带,以产品为主线,以规模经济为目的,推进汽车企业的兼并重组。在尊重市场规律和双方合作意愿的前提下,政府要为企业重组创造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