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事关我省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省外经贸厅研究制定的《福建省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福建省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发展规划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积极稳妥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是新形势下我省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通道,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证“走出去”开放战略长期稳定实施,根据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走出去”开放战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如下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原则 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对外开放通道的战略部署,把握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以提高我省外经贸发展水平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我省的比较优势,建立适应“走出去”开放战略需要的宏观管理体制和服务促进体系,加快境外布点的规划和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增强开拓国际市场能力,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上一个新台阶。 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发展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把“走出去”纳入全省及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按照“形式多样、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逐步推进”的要求,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实施。 (二)坚持全面发展、重点突破的原则。把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与“以质取胜”、“市场多元化”、“大经贸”、“科技兴贸”战略有机结合起来,以市场为导向,以贸易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以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和境外资源合作开发为重点,积极推进包括对外劳务、对外工程承包、对外援助及其他形式在内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走出去”与“引进来”的协调发展。 (三)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加大政府引导和扶持力度,完善政策环境和促进体系,发挥中介组织、海外乡亲和国际友城的桥梁作用,确立企业在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发展企业经营主体,鼓励各类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四)坚持“全省一盘棋”的原则。在全省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地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三个层面”同时推进“走出去”开放战略的实施。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走出去”发展方式,对山区“走出去”发展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二、发展目标 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总体发展目标是:按照我省外经贸“十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发展规划,从现在起到2005年,充分利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过渡期,在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国外资源、实施境外布点、推进企业跨国经营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境外加工贸易和境外资源合作开发稳步拓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业务实现恢复性增长,海外基地在“走出去”和“引进来”中发挥积极作用。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到2010年,我省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显著增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优势更加突出,全球化生产、营销和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一批跨国经营企业实力增强,各项外经贸业务协调发展,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充分体现,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开放型经济上一个新台阶。 实施“走出去”开放战略的具体发展目标是: (一)推进经营主体多元化,鼓励和支持我省有比较优势的各类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促进形成各类所有制企业共同“走出去”发展的新格局。到2005年,争取拥有国际经济技术经营资格的企业达到100家,有5家左右企业具备援外资格。到2010年,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经营企业和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二)加快境外布点的规划和建设,在我省重点经贸伙伴国(地区)设立一批分别具有贸易促进、投资促进和拓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功能的海外基地。到2005年,基本完成13个海外基地建设和功能开发。到2010年,完善海外基地功能,在重点市场形成2-3个具有影响力的营销中心、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