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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438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第1014章 英语圣公会信托条例

[接上页]

  第1014章  第12条视察教堂的权利
  
  主教有权视察教堂,并就任何个别堂议会在执行受托人转授的职责方面所出现的任何不当情况,向受托人报告。
  
  (由1970年第61号第8条修订)
  
  第1014章  第13条主教使用座堂的权利
  
  主教有权在给予适当通知后,使用座堂进行按立圣职礼、坚振礼及其他特别宗教仪式,并有权决定该等宗教仪式的程序及形式,以及有权在座堂内讲道和主持圣餐礼仪。
  
  第1014章  第14条(由1970年第61号第9条废除)
  
  第1014章  第15条在监狱及政府医院进行宗教仪式的政府资助金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4号第3条
  
  行政长官可从立法会对一般教会或宗教用途的任何拨款中,将他认为适当的款额拨予受托人,如受托人接受该笔拨款,则座堂主任牧师或由受托人指定的其他圣品人即须于有人如此要求时,在监狱及政府医院提供所有必需的英语圣公会宗教仪式。
  
  (由2000年第4号第3条修订)
  
  第1014章  第16条竖立纪念物的权力
  
  (1)受托人有权决定在本条例当其时适用的任何教堂或其范围内竖立纪念石碑或其他纪念物,但在每一个案中均须经主教书面批准。
  
  (2)任何在本条例当其时适用的教堂或其范围内的纪念碑像、石碑或其他纪念物如已毁坏、失修或不雅观,而其捐赠人或其捐赠人的代表不能寻获或不会对其适当维修和保养至使受托人满意的程度,则受托人可命令将其移走,但须经主教书面同意:
  
  但受托人须在可以寻获捐赠人或其代表的情况下,就拟进行的移走向捐赠人或其代表发出3个月的书面通知,或在不能寻获捐赠人或其代表的情况下,须将述明拟进行的移走的通知张贴在有关教堂的西面门廊3个月。
  
  (3)受托人有权对本条例当其时适用的教堂或其家具作出改动,以及增补或移走教堂内的礼拜用品,但在每一个案中均须经主教书面批准。
  
  (由1970年第61号第10条修订)
  
  第1014章  第17条遮打捐款基金的保留条文
  
  本条例的条文不影响亦不得当作影响遮打(圣约翰座堂)捐款基金*或遮打(圣安德烈堂)捐款基金#,但就该等基金而言,受托人分别取代管业委员会及堂议会,并须批准将该等基金的收入付予有关的堂议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遮打(圣约翰座堂)捐款基金”乃“Chater (Saint John's Cathedral Church) Endowment Fund”之译名。
  
  #“遮打(圣安德烈堂)捐款基金”乃“Chater (Saint Andrew's Church) Endowment Fund”之译名。
  
  第1014章  第18条保留条文
  
  附注:
  
  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2000年第4号第3条
  
  本条例的条文不影响亦不得当作影响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权利或任何政治体或法人团体或任何其他人的权利,但本条例所述及者和经由、透过他们或在他们之下作申索者除外。
  
  (由2000年第4号第3条修订)
  
  第1014章 附表
  
  [第7条]
  
  权力转授书
  
  依据《英语圣公会信托条例
  
  (第1014章)第7条发出
  
  致:
  
  教堂的堂议会根据《英语圣公会信托条例》委任的受托人现将看管和保养以下财产的职责转授予上述堂议会,该财产即─
  
  并赋权予上述堂议会行使以下权力及职责,即─
  
  本权力转授书于19年月日由香港维多利亚主教及2名受托人签署作出。
  
  ...............................................................................................................
  
  ...............................................................................................................
  
  ...............................................................................................................
  
  }
  
  主教
  
  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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