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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郑财办购[2009]10号
【颁布时间】 2009-06-30
【实施时间】 2009-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18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郑州市监察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选派自身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订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从业准则和岗位标准,逐步实行政府采购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管理政策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规范高效地运行,促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及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等收取任何监管费用,及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
  

  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郑州市监察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审计局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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