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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aq)位于香港坚尼地道7号分别称为圣约瑟书院北座及圣约瑟书院西座的两座建筑物(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的编号HKM5746c的图则上划定并加上红边显示者); (2000年第255号法律公告) (ar)位于香港横澜岛的横澜灯塔及毗邻土地(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市区土地注册处的编号HKM6436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 (2000年第368号法律公告) (as)位于香港汲水门灯笼洲的灯笼洲灯塔(一般称为汲星灯塔)及前灯塔管理员宿舍(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新界荃湾土地注册处的编号TWM2582a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 (2000年第368号法律公告) (at)位于新界元朗丈量约份第122约屏山坑尾地段第1号的邓氏宗祠(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元朗土地注册处的编号YLM4538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 (2001年第272号法律公告) (au)位于新界元朗丈量约份第122约屏山坑尾地段第2号的愈乔二公祠(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元朗土地注册处的编号YLM4537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 (2001年第272号法律公告) (av)位于新界元朗丈量约份第122约地段第384号的聚星楼(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元朗土地注册处的编号YLM4540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 (2001年第272号法律公告) (aw)位于新界西贡西洲丈量约份第265约地段第73号的洪圣古庙(又称洪圣庙)及其邻接土地(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的编号SKM5179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 (2002年第167号法律公告) (ax)位于新界粉岭龙跃头丈量约份第83约老村祠堂村地段第1号的天后宫及其邻接土地(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的编号DNM937a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 (2002年第167号法律公告) (ay)位于新界上水河上乡丈量约份第95约河上乡地段第8号称为居石侯公祠的建筑物(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土地注册处的编号DNM1291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为历史建筑物。 (2003年第270号法律公告) (az)现宣布位于新界屯门青山公路28号屯门地段第117号余段何福堂会所内称为马礼逊楼的建筑物及其邻接土地(于民政事务局局长按照本条例第3(4)条签署并存放于新界屯门土地注册处的编号TMM2045e的图则上以红色边线划定和显示者)为历史建筑物。 (2004年第48号法律公告) (1993年第8号第3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