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法。各县区、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执法队伍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食品行业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诚信建设;食品行业管理部门要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予以指导。要围绕重点、热点和难点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把新闻报道和知识传播相结合,把曝光违法行为与宣传先进典型相结合,客观公正予以报道。广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我市食品信誉,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和鉴别能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引导食品相关行业中介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 (五)加强督查总结,确保整顿实效。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的经常性督促检查,对照整顿工作所确定的目标,及时检查进展情况。对媒体曝光率较高、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和问题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重点督查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将食品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