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办字[2009]97号
【颁布时间】 2009-08-13
【实施时间】 2009-08-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新余市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⑵开展对违法宣传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行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的日常监管,加大监测力度,严禁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⑶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引导有关媒体依法规范广告发布,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3.进度安排
  
  2009年开展对注册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的前期准备工作。2010年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顿,全面清理注册的保健产品,完成各项整顿任务。
  
  4.责任单位
  
  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三、主要措施
  
  ㈠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㈡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和责任。在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强化综合监督,完善协调运行机制,着力解决分段监管中的空隙和漏洞。从制定规则、监督实施、绩效评价、责任追究四方面进一步细化措施,丰富综合监督的内容,创新综合监督的手段和方式,完善综合监督的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㈢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目标清楚,方向明确,效果明显。要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建立覆盖市、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㈣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评议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协调跨领域、跨行业的联合执法、监督检查、集中办案行动。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对发现的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不断完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六小行业”的清理取缔与监管责任。强化应急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㈤建立完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公布食品企业守法信息,建立网上公示“黑名单”制度,完善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食品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要按照国家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