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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9]175号
【颁布时间】 2009-08-13
【实施时间】 2009-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9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旅游产业发展局等单位制定的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

[接上页]

  (三)促进大众餐饮消费。餐饮业是居民社交消费、喜庆消费、会展消费和旅游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消费有相当明显的作用。各商家根据海南本地特点,增强餐饮便利化功能,发展大众化餐饮。大力发展加盟连锁和特许连锁,加快餐饮现代化进程。大力宣传海南绿色餐饮、健康饮食的餐饮消费理念,展现海南美食文化魅力,培育和打造特色餐饮品牌,提升餐饮消费水平。
  
  五、创建诚信优质服务品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贯彻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商务新长征,品牌万里行”精神,创建品牌示范企业。继续大力抓好我市商贸行业的品牌建设工作,续三亚海润珍珠有限公司、三亚夏日百货有限公司、三亚欣园西点蛋糕店等 “品牌创建示范企业”之后,再推荐一批本行业内产品、服务质量突出,口碑好的企业参评“品牌创建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服务品牌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二)启动生猪定点屠宰场星级管理。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SB/Tl0396-200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从2009年起,全面启动我市定点屠宰场的星级改造工程。力争用5年时间, 使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均达到国家最低标准,进而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场的 分级管理,为消费者提供品质可靠的“放心肉”。屠宰企业星级改造的资金通过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政策扶持(争取项目补贴、低息或无息贷款等)、社会招商、引进大企业、股份制改造等多种途径解决。
  
  (三)规范酒类商品流通秩序。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推进酒类经销商备案登记制度,严格实施酒类商品溯源、台帐与索证索票制度,以《酒类流通随附单》为重点,构建良好的酒类流通秩序。加强酒类流通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酒类流通各环节,努力确保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四)配合相关部门严把商品质量关,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积极配合工商、质监、卫生等职能部门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质量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食品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保障食品流通市场监督检查,切实市民的食品消费安全。明确要求各大商场、超市要严格落实《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现场制作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附件4
  
  三亚市重点建设项目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三亚市财政局2009年8月)
  
  根据《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定》(三发〔2009〕2号),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经济的冲击,加快我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力度,确保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对象
  
  (一)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9年重大项目及重点推进项目责任人安排表的通知》(三办发〔2009〕26号)确定的2009年重点项目中非政府投资项目。
  
  (二)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9年重大项目及重点推进项目责任人安排表的通知》(三办发〔2009〕26号)确定的2009年重点项目中的旅游建设项目。
  
  二、补贴标准
  
  (一)对如期或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非政府投资项目,按该项目2009年实际完成投资的10%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09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财政补贴。
  
  (二)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旅游产业局和市财政局应积极协助融资,并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2009年贷款按贷款获取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类贷款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0%的财政贴息。
  
  三、补贴方式
  
  (一)非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统一实行年度结算,由项目经营建设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2009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进行审核确认,市财政局按资金审批管理程序拨付财政补贴。
  
  (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贷款实行年度贴息,企业在获取贷款后并开始向金融机构付息后,向市财政局提供有关申请文件、银行贷款合同、银行付息通知单和银行付息账户,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按资金审批管理程序将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入银行付息账户。
  
  四、补贴时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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