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9]22号
【颁布时间】 2009-09-07
【实施时间】 2009-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01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党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8.认真落实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和农业内部增收空间,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效保障主要农作物和畜禽产品产量,扎实做好抗旱防汛、疫情控制、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今年农业增加值增长6%的预期目标。(责任人:隋忠诚、冯强;责任单位:农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09年)
  
  9.加快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积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创业,争取每年至少新增规模以上民营企业300户,形成全民创业热潮。今年,确保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实缴税金分别增长17%、18.3%,私营企业户、个体工商户分别增长8.2%和6%的预期目标。(责任人:隋忠诚、肖万民;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09年)
  
  10.搞好财源建设,培植骨干财源,加强税源管控,坚持依法征税,加强财务收支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今年财政收入增长15%的目标任务。(责任人:隋忠诚;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09年)
  
  三、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城乡统筹、科技创新、节能环保之间的关系,加快构筑制造业与服务业并举、以农业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的产业体系,不断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优势。
  
  11.根据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省里工业八大产业跃升计划,制定并实施《关于促进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春市工业产业升级计划纲要》和7个专项产业推进计划,努力构建多元支撑现代产业体系。(责任人:隋忠诚、钱龙生、肖万民;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12年)
  
  12.加快发展以整车、新能源汽车、专用车、汽车零部件为重点的汽车工业,全力实施新增整车产能100万辆、新增发动机产能100万台、新增变速器产能100万台、新增专用汽车产能10万辆、新增汽车零部件产值1000亿元的“五个一”工程。到2012年,全市形成整车生产能力200万辆,实现汽车工业产值5000亿元,努力建成世界级的汽车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责任人:肖万民;责任单位:工信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12年)
  
  13.着力发展以100万吨化工醇、225万吨玉米加工、300万头生猪和1.5亿只肉鸡屠宰加工等项目为重点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形成比较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条,全力打造千亿级第二大支柱产业。到2012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350亿元,形成十大龙型加工体系,努力建成世界级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责任人:冯强、肖万民;责任单位:农委、工信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12年)
  
  14.全面推进以高速动车组和新型城轨车辆、新型农业机械等领域为重点的轨道客车和装备制造业。加快轨道客车产业园区、农机产业园区、中冶京诚(长春)机械装备制造园区、航空机载设备制造基地和新、特、重型摩擦焊机、数控机床、大吨位电炉制造等项目建设步伐。到2012年,全市新增1000辆动车组和1000辆城轨客车产能、1万台大马力拖拉机产能,全市轨道客车和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责任人:肖万民;责任单位:工信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12年)
  
  15.坚持以重点光电子企业为骨干,以延伸光显示和汽车电子两大产业链条为基础,大力发展软件业和动漫网游产业,加快推进光电信息产业园建设。到2012年,力争光电信息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努力打造中国“北方硅谷”。(责任人:钱龙生、肖万民;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12年)
  
  16.突出大成、修正等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以生物制造、生物医药、生物环保为主导的医药产业。重点抓好长春高新生物与医药科技园、流感裂解疫苗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基因工程药物扩产等项目。到2012年,力争实现生物和医药产业产值突破500亿元,努力打造技术领先、特色鲜明、国际化程度高的国家重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责任人:钱龙生、肖万民;责任单位:科技局、药监局、工信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12年)
  
  17.加快发展以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设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等领域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以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领域为重点的新材料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行业骨干企业,积极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向规模化、高新技术化方向发展。到2012年,新能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产值分别达到100亿元,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极。(责任人:钱龙生、肖万民;责任单位:科技局、工信局等部门;完成时限:2012年)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