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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区域布局规划为:阳曲县、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迎泽区等中北部地区主要发展秸秆还田综合利用,适当发展秸秆青贮过腹还田、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经济区等南部地区主要发展秸秆青贮过腹还田综合利用,适当发展秸秆还田、秸秆气化、食用菌等综合利用;古交、娄烦等西部地区主要发展秸秆青贮过腹还田综合利用,适当发展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综合利用。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2009年至2015年,全市规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资总规模77558万元,其中: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51300万元,占总规模的66.1%;秸秆利用量16.3万吨,占利用总量的25.3%。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20388万元,占总规模的26.3%;秸秆利用量18.291万吨,占利用总量的28.4%。秸秆肥料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4260万元,占总规模的5.49%;秸秆利用量26万吨,占利用总量的40.3%。工业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1060万元,占总规模的1.37%;秸秆利用量3.129万吨,占利用总量的4.9%。秸秆生物转化利用项目投资规模550万元,占总规模的0.71%;秸秆利用量0.722万吨,占利用总量的1.1%。 规划项目资金采取国家投入、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相结合方式筹集。其中:申请国家投入资金约41.69%,地方配套资金约20.26%,企业自筹约38.05%。 (三)实施步骤 2009-2010年,规划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15个,新增秸秆利用量8.66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53.85万吨。 2011-2015年,争取完成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4个,新增秸秆利用量10.59万吨,利用量达到64.44万吨。 (四)效益分析 2009年至2015年,全市投资约7.76亿元规划建设39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64.44万吨,其中新增秸秆利用量近19.25万吨,将确保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通过秸秆多途径开发和综合利用,在提高农村气化利用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养殖业发展的同时,通过秸秆气化、发电等利用途径,实现节约能源。2009年至2015年期间各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可节约用煤10万吨(折标煤),节约用电900万度。通过实施秸秆过腹还田、食用菌基渣还田、沼气沼渣还田以及秸秆直接还田,逐步减少化肥施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并从根本上解决焚烧、废弃秸秆等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家庭生活清洁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通过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和秸秆养畜直接优化种养结构,利用秸秆发展编织、沼气等项目,有效带动农村第二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业循环发展和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随着牛羊等草食家畜及食用菌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也将推动屠宰、肉类加工、皮革加工、食用菌收购、加工等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宽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秸秆综合利用效益的认识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增加农民增收、改善农业生态和保护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有关政策及知识,让农民群众真正知其理,晓其义,明其利,提高对秸秆是资源、是效益,焚烧秸秆就是浪费资源、减少收益的认识,全力营造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体系建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地方各级政府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秸秆焚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力争农作物收割和秸秆还田、秸秆收集贮运、秸秆饲料加工、秸秆生物转化等形成经济、实用的集成技术体系,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示范基地,加快适用技术的转化应用;鼓励企业建立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实现农作物联合收获,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县和乡镇要立足解决目前秸秆龙头企业少、规模小、档次低及秸秆加工转化能力弱等问题,着力培育一批秸秆加工龙头企业,形成适应和满足当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储存、运输、加工的经营运行体系。 (三)完善优惠政策,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明确指出,将对秸秆发电、秸秆气化、秸秆燃料乙醇制备技术以及秸秆收集贮运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给予适当补助,将秸秆还田、青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对秸秆还田、秸秆气化技术应用和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等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我市要抓住国家财政预算政策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机遇,用足、用好国家财政扶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强化政策扶持,对从事与秸秆相关联产业的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在税收、用电、用水及金融信贷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享受有关政策优惠;对以利用秸秆发展种养业及沼气的单位和大户,优先给予项目资金扶持,用秸秆转化物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优先组织基地和产品申报与认定认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