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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各级法院要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紧密结合审判实践,切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 积极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依据。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总结人民法院实施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取得的经验,继续围绕理顺完善法院内部管理体制、科学设置诉讼程序、有效监督司法裁判、切实解决执行难、规范法官职业行为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改革审判庭的设置,强化合议庭的审判职能;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完善独立审判运行机制,维护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弘扬司法民主;完善诉讼调解制度,防止矛盾激化;改革法院内部请示的做法,确保审级间独立;改革审判活动的行政化管理,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制度;建立统一领导的执行工作体制,解决执行难问题;落实法官津贴制度,完善法官惩戒程序;完善法院内部人员的分类管理。 加强法院司法队伍建设。加强法院司法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要把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法院的领导岗位。要研究建立科学、合理、完备的法院人才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以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吸收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法院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破格选拔、重点培养优秀年轻法官。要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广大法官的良好形象。要狠抓各项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努力形成一套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要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有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坚决清除,纯洁法官队伍。同时,各级法院领导也要切实关心广大法官的工作和生活。法官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财富,我们不能等到他们生病了、逝世了才想到他们,否则就是我们的失职。 加强法院司法的物质保障。各地法院要充分依靠政府的支持,不断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和生活条件。要加大对西部地区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法庭的经费投入,鼓励东部发达地区的法院与西部地区法院的对口支援。同时也要防止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过分追求奢侈、豪华的风气,保持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00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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