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会议期间,大家要对司法解释稿进行重点讨论。目前国际上虽然在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上已形成了一些共识,但国外尚无权威的规范性文件对此予以系统总结,各国在许多具体问题上作法也不一致。我们的调研和司法解释可以说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大家一定要本着严谨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做到理论密切联系实践,深入细致,畅所欲言。 会议还要就有关专利案件审判中的问题进行经验交流。作经验交流的单位都是办理专利案件较多、实践经验较丰富的法院,他们在审判工作中的许多具体作法和切身体会值得大家学习和借鉴。事实上,司法解释只能就一些实践中具有普遍意义的、比较突出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审判工作中的许多具体操作问题需要法官自己去探索,需要我们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共同提高执法水平。 专利侵权判定基准等法律适用问题不是通过一次会议就可以彻底解决的。会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吸收大家意见的基础上,还要向有关部门和专家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在会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这项工作,提意见,出点子,想办法,积极提供案例,以期尽早取得确定性的研究成果,指导审判实践。 总之,这次会议既是一次专题的司法理论研讨会,也是一次深入的经验交流会和难得的业务培训会,同时也是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国专利审判工作上台阶的动员会和工作部署会。会议要达到统一认识,提高专业执法水平的目的。希望大家珍惜时间,集思广益,深入探讨,满载而归。 这次会议得到了山东省委、省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协助。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志们,十八年的专利审判,时间虽然不是很长,但我们已经处于知识产权审判的历史潮头。站在新的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各级法院和专利法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践行“司法为民”思想,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为全面开创专利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