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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0-10-26
【实施时间】 2000-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德华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为建立和完善现代民事审判制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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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强化审判监督,保证司法公正
  
  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来自多方面,人民法院要依法自觉地接受监督。从人民法院自身来讲,当前要把着力点放在强化、完善法院内部监督上,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审判监督机制。审判监督要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必须保障实行立审分立、审监分立和审执分立后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避免监督不力和监督不当两种倾向。要理顺监督关系,坚持对案件监督和对审判人员行为监督相结合,在纠正错案的同时要追究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使监督落到实处。要提高监督水平,改善监督方式,强化适用程序法的监督,及时纠正程序违法现象;对实体方面的监督,要着重解决适用法律错误及明显裁判不公问题。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结果,一般不要改判,要切实解决“终审裁判不终”的问题,以维护人民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和严肃性。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执法过错,应及时责令其纠正;对已经生效确有错误的裁判,应及时提审或者指令再审。下级人民法院必须接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上级人民法院责令纠正的案件,必须及时纠正;要求查办的,必须及时办理,并报结果;指令再审的,必须认真审理,限期结案,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允许顶着不办或拖着不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庭长更要改进领导方法,切实发挥好对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作用。
  
  (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准确反映审判过程和成果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形成的重要司法文书,反映案件的审判过程和处理结果,更是宣传法制,展示人民法院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形象的载体。要结合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水平的具体措施,重点是加强说理性,改进文书的格式。制作裁判文书应做到叙述事实要客观,认定证据要分析,评判是非要说理,引用法律要具体,裁判结果要明确,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也让社会认同和接受。要针对案件事实、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做出准确的表述,当事人主张不成立的,要说明不予支持的理由。要增强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语言的准确性,防止产生歧义。要研究探索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判文书的制作,做到简便易行。为了提高文书质量,增强公开性,各地可根据具体条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一些典型案件的裁判文书。要有计划地举办培训班,并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以不断提高文书质量。
  
  同志们,我们即将跨入二十一世纪,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展望新世纪的民事审判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三个代表”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齐心协力,振奋精神,努力工作,为完成民事审判工作的各项任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民事审判制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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