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令第186号
【颁布时间】 2010-02-25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8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秘鲁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二)

[接上页]

  5205.2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24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26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27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28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3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3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3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34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35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4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4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4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44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46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47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5.48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
  
  5206.1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1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1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14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15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2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2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2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24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25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3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3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3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34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35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4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4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4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44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6.45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7
  
  5207.10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7.90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
  
  5208.1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1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1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19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2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2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2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29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3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3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3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39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4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42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43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49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5208.51
  
  从任何其他品目改变至此,只要其区域价值成分不少于5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