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抚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政办发[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3、及时查处涉及城市规划批前管理方面的违法建设行为。
  
  70分
  
  1、一级区域,对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项次扣3分;只罚款未整改或未拆除的每件次扣6分。
  
  2、二级区域,对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项次扣2分;只罚款未整改或未拆除的每件次扣4分。
  
  3、三级区域,对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项次扣1分;只罚款未整改或未拆除的每件次扣2分。
  
  2010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考核实施细则[23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计分标准
  
  
  
  城市绿化及园林管理
  
  1、及时查处擅自倚树搭棚建房行为。
  
  2、及时查处在绿地内乱排放、乱堆放、挖坑取土、开荒种地等行为。
  
  3、及时查处践踏草坪、采摘花卉、穿行绿篱、攀树、折枝、剥树皮、在
  
  树木上刻画、钉挂物品等行为。
  
  
  
  4、按照职能,及时查处其它违反有关绿化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30分
  
  1、对倚树搭棚建房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件次扣2分;只罚款未整改的每件次扣4分。
  
  2、对在绿地内乱排放、乱堆放、挖坑取土、开荒种地等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项次扣0.5分;只罚款未整改的,每件次扣1分。
  
  3、对践踏草坪、采摘花卉、在树木上刻画、钉挂物品等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次扣0.2分;只罚款未整改的,每件次扣0.4分。
  
  
  
  市政设施
  
  管理
  
  1、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
  
  2、及时查处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的行为。
  
  3、按照职能,及时查处其它违反有关市政设施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20分
  
  1、对各类违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未查处的,每件次扣2分;只罚款未整改的每件次扣4分。
  
  2、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或停放的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件次扣0.5分;只罚款未整改的,每件次扣1分。
  
  
  
  建筑和拆迁现场的管理
  
  及时查处临街不设围档或未按规定设置围档进行施工和拆迁的行为及不符合施工工地管理规定的行为。
  
  20分
  
  1、一级区域内对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项次扣2分,只罚款未整改的扣4分;
  
  2、二级区域内对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项次扣1分,只罚款未整改的扣2分;
  
  3、三级区域内对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每项次扣0.5分,只罚款未整改的扣1分。
  
  
  
  信访投诉
  
  及时有效办理市长公开电话、信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民心网等方面转办件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和媒体曝光的问题,办理质量符合要求,反馈及时。
  
  20分
  
  1、 办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件扣1分。
  
  2、 未及时反馈的,每件扣0.5分。
  
  2010年城市管理(基础工作方面)目标考核实施细则[10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及标准
  
  分值
  
  计分标准
  
  
  
  组织领导
  
  1、切实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城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主要领导重视,亲自抓,建立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工作的例会制度。
  
  3、城市管理投入到位,有效保障城市管理机构具备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经费。
  
  4、管理责任落实,管理网络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实现长效管理。
  
  30分
  
  1、未切实把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未列入城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扣10分。
  
  2、主要领导重视不够,未建立定期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例会制度的扣10分。
  
  3、城市管理投入不到位,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不到位扣10分。
  
  4、管理责任未落实,管理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实现长效管理的扣10分。
  
  
  
  基础资料
  
  管理
  
  1、建立健全城市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健全,完整。
  
  2、及时按要求向上级对口部门上报各类专业统计报表、计划、总结和相关资料,内容准确、详实。
  
  20分
  
  1、无基础档案的扣5分;有基础档案,但资料不健全的扣2分。
  
  2、不按要求上报的,每次扣2分;上报内容不准确、不详实的,每次扣1分。
  
  
  
  依法行政
  
  1、建立健全法制工作组织领导。
  
  2、实行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及执行情况。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培训面和培训合格率达100%;执行公务应着装整齐、标志佩带齐全、举止行为规范。
  
  4、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符合规定,并持证上岗。
  
  5、依法行政,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经行政复议,无决定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经行政诉讼,无判决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6、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齐全、完整、符合规定。
  
  40分
  
  1、未建立健全法制工作组织领导的扣5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