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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高检发[1999]4号]
【颁布时间】 1999-02-08
【实施时间】 1999-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总体奋斗目标、工作方针和指导原则
  
  4、未来五年检察机关的总体奋斗目标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要求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有效防止和纠正司法不公现象,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
  
  --法律监督工作权威明显增强,各项业务协调发展: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力度不断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准确、及时、有力,诉讼监督有突破性进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执法的社会效果显著增强,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创造出新的工作业绩。
  
  --建立起一整套灵活、高效的检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有力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侦查机制,完备高效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机制,健全有效的诉讼监督机制,完善规范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科学畅通的宏观指导机制,全面有力的检务保障机制。
  
  --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健全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队伍管理体制,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检察人员的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检民关系更加密切,队伍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树立起检察机关公正严明、高效文明、清正廉明、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形象。
  
  --形成比较完备的检察理论体系,为检察改革和检察事业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理论指导。
  
  --健全适应检察事业发展需要的科技装备保障体系,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显增加,检察工作的科技水平和现代化程度显著提高。
  
  5、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方针是: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要求,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呼声。加强监督,是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主要体现。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内在要求。从严治检,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基本要求,是完成各项检察任务的重要保障。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工作方针中的五项具体内容,是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顺应党和人民对机关要求的有机统一的整体,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认真贯彻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6、为完成总任务,实现总目标,正确执行检察工作方针,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下指导原则: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检察机关都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主动争取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要把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部署工作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坚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是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开展检察业务,推进检察改革,必须把立足点放到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上。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公正执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都要依法严厉打击,决不能手软。
  
  --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惩治犯罪必须态度坚决,同时要特别强调慎重和搞准,关键是搞准。处理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惩治犯罪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正确处理办案数量与办案质量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观念,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长期战备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加强培训,严格监督,走强化素质的精兵之路,以队伍的高素质来保持廉洁,增强效率,提高战斗力。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统一执法思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要运用邓小平理论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坚持科学态度与创造精神的辩证统一,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际运用,着眼于对检察工作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发展,加大检察改革力度,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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