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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完善经费和物质保障机制,加强 检察机关的科技装备建设 41、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机关吃“皇粮”的决定,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多层次的经费物质保障体系,保证履行检察职能所必需的经费。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管好用好各项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先进、适用、配套、普及”的原则,两年内配齐实施刑事诉讼法所需的侦查取证、收集视听资料和复制案卷材料的必要装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目前还没有业务技术用房和办案用户的,在三五年内要逐步建立起来。不断改善办案交通条件,逐步实现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 42、增强科技意识,向科技要战斗力。运用高新技术加强技术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等工作,提高检察工作中的科技含量。检察技术装备建设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高检院要逐步建成设备先进配套的全国检察技术中心,各省级院要根据本地区检察技术专业的设置、技术装备器材的配备,重点加强地、市级检察技术部门常规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优势互补、互相协作的检察技术工作网络体系。充实科技人才,加大科技人才,加快科技成果向战斗力的转化。 43、加强国家检察信息系统建设。要紧紧围绕国家检察信息系统的总体目标,加快计算机信息网络和通信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高检院和省级院、大中城市检察院之间的计算机联网,开通高检院、省级院、大中城市检察院之间的检察系统专线通信网,实现语言通讯、传真、数据通信、专用电话/电视会议系统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与检察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相适应的密码通信系统。高检院要加强对检察系统应用软件的统一开发与管理。 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规划目标 44、《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作为组织和动员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展现了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的蓝图,具有重大意义和指导作用。各级检察院要全面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关推进检察 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展现了检察事业跨世纪发展的蓝图,具有重大意义和指导作用。各级检察院要全面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上来。高检院各内设部门、各省级检察院和军事、铁路运输检察院,都要根据规划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部门、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1999年、2001年、2003年要分别进行初期、中期和终期评估,检查规划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对有关任务和目标进行适当调整。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创造性地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检察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