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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5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泸州移动分公司、泸州联通分公司:负责无线通信设施检修及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抢修工作,保障防汛抢险信息畅通。
  
  人民财保泸州分公司:广泛动员、组织单位和个人参加防洪保险,及时进行投保户财产施救和灾后理赔工作。
  
  驻泸部队和武警部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重大防汛措施的任务。
  
  2.3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事务,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执行国家、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抗洪指令。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部门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拟定全市防汛抢险预案;负责水毁防汛工程的岁修和加固整治,与市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项防汛项目的资金安排方案。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各级气象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及防汛办公室。市防汛办应加强与水文部门的联系,了解掌握长、沱两江汛情变化趋势。
  
  当预报我市河流即将发生严重汛情时,市防汛办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及下级防汛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准备,同时与水文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掌握水情,将重要水情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市防指领导,为防汛抢险决策提供依据。气象部门在预报有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及时发布预警,加强天气监测,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及时向市防指报送雨情。
  
  3.1.2 工程信息
  
  1. 堤防工程信息
  
  (1)当长江水位达到13.5米及以上,沱江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以上,其余市级主要河流达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了解工程运行情况。当堤防发生险情时,堤防管理单位要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到上级工程管理单位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当堤防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垮塌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影响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 水库工程信息
  
  (1)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运行状况应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2小时内报送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 思想准备。汛前市区、县两级防汛部门和有防汛任务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防洪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 组织准备。市区、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落实防汛责任制,企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确防汛安全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能留有防汛安全死角。各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及重点防汛单位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防汛保平安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汛前要分别明确全市中小型水库、重点部位、重点防洪区、重点山洪灾害防御地段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要落实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本单位、本部门防汛抢险专业队组织的建设。各级各部门防汛机构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指令迅速传达。
  
  3. 工程准备。各区、县要按时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全市所有水库汛期蓄水不得超过汛限水位,汛期要留足防洪库容,尤其是病险水库更要限制蓄水,水库管理单位要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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