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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是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卫生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调整了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的有关制度和文书,在机构改革完成之前继续履行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工作。建立了“一项制度、八大措施”来保障消费环节食品卫生安全,全市餐饮业和集体食堂100%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全市共有A级餐饮经营单位261间;B级单位4461间;C级单位34522间。与2008年相比,A级餐饮单位增加56间,增加了27.3%。全市95%的A级餐饮单位和大型餐饮接待单位建立了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制度。2009年全市共报告食物中毒15宗,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115人,无死亡人数,较2008年同期宗数下降34.8%,中毒人数下降68.2%。全市学校、托幼机构2009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自2010年1月1日起,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式移交市市场监管局。 五是加强进出口环节监管。建立进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和代理商备案制度,完善进口食品的追溯和召回机制,严格出口备案,把好供港食品市场准入关。对供港食品制定产品监测计划,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自2008年12月19日开始,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5134人次,现场检查企业52957家次。 加大生猪肉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原贸工部门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拉网式巡查;农业部门加强肉联厂屠宰生猪“瘦肉精”抽检工作;原工商部门落实“厂场挂钩”和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打击“少进多销”;卫生部门加强餐饮业(含集体食堂)肉食品采购验收环节的管理,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将猪肉包括猪肝、猪肾等的监督抽检列入深圳市卫生监督专项抽检计划;城管部门采取严厉措施,以高压态势打击私宰行为,2009年各街道执法队组织专项查处私宰行动15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执法车辆600余辆次,共计取缔私宰生猪窝点321处,查扣涉嫌私宰的生猪406头。 在保健食品整治方面,药监部门出台了工作方案,重点对抗疲劳、减肥类、降血糖、降血脂、改善睡眠等保健食品开展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专项筛查。2009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994人次,共抽检保健食品418批,受理投诉、案件131件,其中立案调查42件,罚没款合计334662元。启动了《深圳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 七是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070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3638宗,查处街头门店、摊档经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使用期限的食品或过期食品的行为43180宗。 八是严厉打击食品安全涉嫌犯罪行为。公安部门配合和协助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动55次,处理食品安全事件8起,查处食品犯罪案件3宗,刑事拘留8人,逮捕7人。 (三)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和“三年规划”相关工作情况 为科学谋划我市未来三年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2009年至2011年)》。2009年6月3日,市政府召开了《市人大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总结表彰暨食品安全三年规划实施动员大会》,各部门也出台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1、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 组织开展了生产基地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生产基地的规范化管理。2009年有64个生猪、7个水产品基地共71个基地被确认为我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截至2009年底,我市共确认公布了七批61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蔬菜基地171个,生猪生产基地327个,水产品生产基地115个。2009年1至12月,这些生产基地已回运蔬菜69.3万吨、生猪174.4万头、水产品15.37万吨供应深圳市场,基地农产品约占深圳市场同类产品消费量的60%。 2、生猪定点屠宰与肉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 2009年,四家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2月31日,位于光明新区的一号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式开业,已达到日屠宰600头且100%自营的生产量。二、三、四号大型现代化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在紧张有序的建设之中。 3、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 市科工贸信委按照《深圳市食品安全“五大工程”政府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调整了扶持对象的资质设定和项目分类方法,拓宽了资金扶持方法,增加了扶持对象。开展了两批食品流通现代化工程资金扶持项目审核工作,重点扶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配送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准公益性项目和仓储、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了平湖农产品物流中心的建设,改造了福田、南山、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