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10〕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是指导全市2010年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为抓好《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任务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落实方案,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期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年,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单位要按《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2010年主要目标,抓紧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着眼全局,科学谋划,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各项奋斗目标落到实处,一项任务一项任务地去完成,一件工作一件工作地去抓落实,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三、市政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市政府办公室已另行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0年度市政府“十件实事”相关责任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10〕 8号)。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把每件“实事”作为 刚性任务,严格按《通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兑现。 四、在《分解落实意见》的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其他列入单位为参与单位,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均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五、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要把《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作为今年督办考核工作的重点,纳入各有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进行管理,适时组织力量,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督办检查。对落实好的予以表彰,对落实差的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相互推诿而影响工作落实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意见 一、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3.5%(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各经济主管部门)。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3.5%(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5、招商引资总额增长35%(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6、实际利用外资增长8%(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7、外贸出口增长1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国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责任单位:市农业委员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11、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人口自然增长率(责任单位: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以内(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二、一手抓项目建设,一手抓招商引资,着力推进投资拉动增长 13、对续建和新开工的119个亿元项目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千方百计加快进度,确保年度投资21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局、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